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您好~ 請教各位大大 本人因換新工作 所以跟新公司簽訂新合約~ 但因為還未確定什麼時候開始工作 所以只先在合約後面簽上姓名及當天日期 合約當中的"合約期"則空白未填寫~~ 等待雙方確定後再填寫~~ 但因本人有事 可能無法去這份工作 所以我會試著跟老闆說~ 但我還是想先確認一下 合約第一句即提到 "本合約自簽訂日起生效,所有新合約及新續合約均按照如下條款訂立。" 這樣是否違約~~~ 因為這是海外工作合約,內有賠償條款,但主要都是到海外後如果不做, 須賠償 機票 簽證... 等等 但因為 我 合約日期未定 且尚未到海外~ 所以我想了解 這樣是否可能造成影響~~ 謝謝~~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 ◆ From: 111.243.44.153
phantomli:簡單講,契約講好就成立了,至於日期未定,只是履約期間 11/07 10:17
phantomli:的具體特定而已。如果不想負違約責任,就「早點跟公司講 11/07 10:18
phantomli:」,讓對方有時間可以找人,雙方合意解約是最好的結局, 11/07 10:19
phantomli:你不耽誤他,他不找你賠~ 11/07 10:1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