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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情是這樣的 我有個朋友 在高雄某外語學校校門口撿到錢包 監視器有拍到畫面 他先把錢包(內有錢與一隻手機)放在包包內 先去把摩托車停好(此時離開監視器攝錄範圍) 再將錢包放在警衛室窗台上 但是並無跟警衛交代個人資料 避免引起誤會 警衛事後才發現有個錢包在窗台上 如何通知失主便不得而知 之後 接到警局來電 說明錢包主人乃一位年齡20初的女大生 因為錢包金錢短少50元 要告我朋友竊盜 我知道竊盜是公訴罪,所以一定會移送。不知道以這樣情形來說,那個女生是不是也需要 負舉證義務證明她原有多少錢,否則她若想藉此無賴人以敲人竹槓,豈不拿她沒折? 又,在這樣情形下,是不是能以不具竊盜意圖而不起訴呢? 畢竟依常理來說,只拿50元而歸還更高價值的手機及錢包內其他金錢,實在有違情。 他現在滿緊張的,所以急欲請教各位的意見,先謝過大家了<(_ _)> --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 ◆ From: 211.74.251.240
ilgsu:我只能說,50元...要是我少個幾張100都不會發現... 11/05 00:27
ilgsu:能發現少50元真太神了!除非我錢包裡剛好只放50元才會發現吧 11/05 00:28
depravity:不跟他要三成太說不過去了 XD 11/05 00:50
smilelover:不跟他要三成太說不過去了 XD 11/05 00:51
circal:不跟他要三成太說不過去了 XD 11/05 01:44
ChrisBear:有本事叫檢察官舉證當初皮包有多少錢 被告否認犯罪 11/05 04:06
ChrisBear:這樣就好 告給對方告 沒有證據檢察官也沒辦法起訴 11/05 04:06
ChrisBear:另外民事部份主張遺失物拾得人請求三成以內之報酬 11/05 04:07
ilgsu:看起來應該是會移送,但是因為無法舉證而不起訴 11/05 05:04
Hadess:誣告罪 不知有否成立 11/05 06:40
depravity:然後想搞對方的話提民事順便假扣押她機車 11/05 07:14
depravity:學生的好處就是車好找且容易是非生財工具 XD 11/05 07:14
FantasyNova:無直接證據 11/05 09:19
karen93:感謝各位提點,非常感激^^這樣他應該可以安心了! 11/05 09:48
justfor48:記得連手機價值一起要三成阿XD 11/05 14:05
nity:太機車了 一定要 要三成! 11/05 17:35
cawba:這一定要讓女大生上上新聞才行 太機了 好心沒好報! 11/05 19:26
kirimaru73:要個三成+把竊盜的不起訴處分書拿去天橋底下說書 11/05 22:43
kirimaru73:如果想讓對方快點出名 現在就可以去找蘋果了 11/05 22:45
ilgsu:既然年輕,這麼缺錢的話還是來找有需要的男人比較快 11/05 23:41
weak86:可以確定是不會起訴的= = 11/06 19:24
ixixet:過程中多溝通吧~ 11/06 19:45
karen93:感謝大家熱情的建議~補充修正一點,他是在該校附近的便當 11/06 20:44
karen93:店撿到的,當時他正在排隊買便當,看到店裡一個角落桌上遺 11/06 20:45
karen93:置一個錢包,就不排隊、馬上把錢包送到警衛室 11/06 20:47
karen93:因為已進入司法程序,還是說清楚點比較好;再度感謝各位~ 11/06 20:48
DAEVA:絕望了 11/08 11:44
sneak: 絕望了 https://muxiv.com 08/12 22:30
sneak: 店撿到的,當時他正在排 https://daxiv.com 09/15 05:4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