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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情經過如下 我們家是老舊公寓 大概二三十年房子 我家住3樓 最近樓下搬來了新的鄰居 告知我們說 我家的浴室及陽台的部份從地板滲水到他家天花板 並要求我們家全權處理 但是我搜尋了一下 看到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十條及第十二條 維修費用由共同壁雙方或樓地板上下方之區分所有權人共同負擔 想請問說 我們家是否是屬於這樣的情況 是否可以要求對方跟我們平分費用 再來是關於這位新鄰居大約是半年多前買下我家樓下 然後到最近才裝潢好 要搬進來住才發現這問題 因為前一個住戶沒有跟我們反映過這問題 那是否會因為樓下裝潢敲敲打打才造成這樣的問題呢 當然房子老舊也是問題所在 那如果針對因為裝潢造成問題追究對方行的通嗎 最後是對方似乎想走法律途徑 想請問我該準備些什麼呢 謝謝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 ◆ From: 210.64.238.171
ixixet:請爬文(含另一個板)。 11/06 19:48
depravity:準備新台幣和律師就好 很簡單的不用爬文啦 11/06 21:35
skc1260:感謝兩位大大 11/06 22:4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