推 ilove56:不用擔心哪一天領便當 也不用辦拋棄 11/07 01:17
→ depravity:真想知道就用兒子的名義三個月去查一次對方戶籍 11/07 04:15
→ depravity:沒被除籍表示活著 XD 11/07 04:15
→ jerry810308:有想過脫離父子關係之類的嘛? 11/07 04:25
→ depravity:那是連續劇才有 = = 11/07 05:38
推 phantomli:「登報脫離父子關係」宣示親子不合的意義大於法律作用。 11/07 09:30
→ phantomli:連續劇愛用,造成社會大眾以為可以脫離法律上親子身分~ 11/07 09:31
→ phantomli:給原PO:現在全面限定,就算繼承到,也不會有影響,只要 11/07 09:32
→ phantomli:遵期辦理該辦的手續就好(另外,拋棄的時點,是從「知悉 11/07 09:32
→ phantomli:」得繼承時才開始算時間,沒有那麼緊迫~) 11/07 09:33
→ yuusnow:我每次看到這種,都很想問:你真的確定是你爸先掛? 11/07 10:42
→ yuusnow:人有旦夕禍福,這種事本來就是很難講的,預先拋棄真的沒啥 11/07 10:43
→ yuusnow:意義,你怎麼知道不是自己先掰掰? 11/07 10:4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