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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是幫人問的! 如下: 當事者的父親早年已經和母親離婚! 但常在外面搞東搞西 欠錢!! 有時候會回來請求幫忙 但最近已經幫他最後一次 請問要如何避免 他在外面萬一哪ㄧ天突然掛掉! 我們繼承欠債 是不是一定要等對方父親領便當 才可以辦理拋棄? 還是說 要常常知道他有沒有活著?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 ◆ From: 1.175.74.129
ilove56:不用擔心哪一天領便當 也不用辦拋棄 11/07 01:17
depravity:真想知道就用兒子的名義三個月去查一次對方戶籍 11/07 04:15
depravity:沒被除籍表示活著 XD 11/07 04:15
jerry810308:有想過脫離父子關係之類的嘛? 11/07 04:25
depravity:那是連續劇才有 = = 11/07 05:38
phantomli:「登報脫離父子關係」宣示親子不合的意義大於法律作用。 11/07 09:30
phantomli:連續劇愛用,造成社會大眾以為可以脫離法律上親子身分~ 11/07 09:31
phantomli:給原PO:現在全面限定,就算繼承到,也不會有影響,只要 11/07 09:32
phantomli:遵期辦理該辦的手續就好(另外,拋棄的時點,是從「知悉 11/07 09:32
phantomli:」得繼承時才開始算時間,沒有那麼緊迫~) 11/07 09:33
yuusnow:我每次看到這種,都很想問:你真的確定是你爸先掛? 11/07 10:42
yuusnow:人有旦夕禍福,這種事本來就是很難講的,預先拋棄真的沒啥 11/07 10:43
yuusnow:意義,你怎麼知道不是自己先掰掰? 11/07 10:43
sneak: 人有旦夕禍福,這種事本 https://noxiv.com 08/12 22:30
sneak: 意義,你怎麼知道不是自 https://daxiv.com 09/15 05:4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