看板 LAW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
將陳男不起訴確定。台北地院法官楊台清批檢方「違背經驗法則」, 罕見的裁准交付審判,陳男將受審。 http://tw.nextmedia.com/rnews/article/SecID/102/art_id/89522/IssueID/20111107 法官不是不能自行開啟訴訟程序? (不告不理) 為什麼不起訴也可以交付審判? 刑事訴訟法 第 260 條 不起訴處分已確定或緩起訴處分期滿未經撤銷者,非有左列情形之一,不 得對於同一案件再行起訴: 一、發現新事實或新證據者。 二、有第四百二十條第一項第一款、第二款、第四款或第五款所定得為再 審原因之情形者。 而這也不符合 刑事訴訟法 第 260 條 的條件 請問交付審判的法理依據是什麼? -- 陰陽中道 教化以正 大地龍蛇 卓然興盛 好人獨占世間福 手執干戈如破竹 黃藍黑白悉顯明 東北西南穀全熟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 ◆ From: 59.120.152.253
phantomli:經告訴人依256聲請再議,嗣就258不服,可依258之1聲請 11/07 10:53
phantomli:向該管第一審法院交付審判。 11/07 10:54
littlehouse:新聞中有不起訴處分"確定"的文字...爭執這個吧 11/07 11:06
littlehouse:案件能進入交付審判程序,不起訴處分應該尚未確定 11/07 11:07
phantomli:新聞的用字精確度,不能盡信~^^ 11/07 11:17
scott2009:萬中選一 11/07 15:01
Nipperdey:法理基礎:制裁檢方濫權不上訴! 11/07 15:39
smilelover:推 phantomli:新聞的用字精確度,不能盡信~^^ 11/07 16:31
hcya:順帶一提,就我所知,裁准交付審判後還是該法官的案子,還是 11/07 22:02
hcya:由該法官審理、判決,但這顯然有違中立性,應予批判。 11/07 22:03
ilove56:那陳男死定了 11/07 23:3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