推 ilgsu:型法老師教危險前行為就是用這個教的,警察有罪。 11/13 09:45
→ ilgsu:(以上是簡略版答案) 11/13 09:45
→ maniaque:1.傷害罪,但一般傷害罪屬告訴乃論........ 11/13 10:03
→ maniaque:2.警察擋不了這麼多人,所以警察還是會擋一下,表示有做事 11/13 10:03
→ maniaque:3.過度保護加害者,那對被害者而言,心裡怎想呢??? 11/13 10:04
→ maniaque:所以可以見到,要是家屬想要致加害者死地,警察不會不管 11/13 10:04
→ maniaque:但是扁個幾下發洩一下情緒,警察則是意思意思擋一下.... 11/13 10:05
→ yiant:哪裡有危險前行為呀 可以解釋的清楚一點嗎 11/13 11:38
→ yiant:哪如果警察是因為一堆人衝上來而來不及阻止警察是不是就無罪 11/13 11:43
→ scott2009:嫌犯如果有傷,告了警方,警方就是吃屎 11/13 12:08
→ scott2009:但是通常會放給民眾因義憤來處理一下,不要太扯連記者 11/13 12:08
→ scott2009:都會動手,當然嫌犯如果是上市公司CEO之類的 11/13 12:09
→ scott2009:想動手的人可能就要先墊墊斤兩了,如果是我我會衡量 11/13 12:09
→ g243536:不能打~所以大家常說法律是保護壞人的~~ 11/13 13:01
推 scott2009:要是我想打的嫌犯,普通傷害罪是阻止不了我的 11/13 14:04
→ jsports1:哪個部分是危險前行為? 11/13 14:09
推 zimt:帶到可能接觸想扁他的人群前面吧 11/13 14:38
推 guanquan:警察執權行使法規定之義務也是保證人地位(法令規定)。 11/13 23:42
推 kirimaru73:如果嫌犯有想裝點悔意的策略 打下去他多半是不敢告的 11/14 11:19
→ kirimaru73:但如果遇上那種毫無悔意的就....... 11/14 11:1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