→ car:1. Yes 1-2.交付也要合意阿,以合意時點為準 2.看交付時點 11/24 13:45
原狀況:母牛主人甲於1月1日跟乙締結買賣契約,
約定月底(1.31)由甲牽去給乙交付母牛。
母牛於1.10生產小牛丙,
根據民法70條:有收取天然孳息權利之人,其權利存續期間內,取得與原物分離之孳息。
此時甲仍是母牛主人,當然是有收取天然孳息權利之人,
所以丙歸甲所有,這個我知道。
可是問題一、
如果買賣契約達成時"並未約定"何時交付,
小牛丙也確實於1.10出生,
而乙於1.11跑來要牽牛,
這樣丙還是甲的嗎?
更正確地問,是否丙出生以後乙才要求交付,丙就是甲的?
自己的想法:
我認為因為買賣契約並不發生物權變動,
因此既然沒有約定何時交付,此時母牛仍屬於甲,
所以丙還是甲的。
問題一之二:
那如果是丙正在被母牛生產時乙剛好要求交付,那丙歸誰所有?
想法:這種狀況我完全沒有頭緒......
問題二、
情形如原來的狀況,母牛應於1.31交付,
可是母牛剛好在1.30待產,又於1.31開始生產;
而因為正在生產,
所以沒有辦法牽去交付給乙,
母牛於2.1凌晨完成生產,也就是丙於2.1出生,
那丙應該要歸乙所有嗎?
想法:
我是想說,因為物權(動產)變動是以交付為公示要件,
因此母牛於生產後才真正交給乙,那小牛似乎應該是甲的;
可是月底乙還沒拿到母牛,當然會問甲怎麼回事,甲告以狀況,
那應該是占有改定那種狀況,所以母牛的物權已經屬於乙,
所以雖然乙尚未實現對母牛的佔有,實際上已經取得母牛的物權,
因此2.1才出生的丙歸乙所有。
但是如果以少根筋什麼都沒問的話,那丙就歸甲所有了。
不過乙應該可以以不當得利跟甲把丙要到手。
請大大幫我看看我這樣說對不對吧!感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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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質啊,他們那群藍衣怪客
張牙舞爪、青面獠牙、面目猙獰、兇殘暴戾、嗜血成性、殺聲四起、
目露凶光、手舞刀械、高聲怒吼、泯滅人性、期人必死、群魔亂舞、
凶神惡煞、如禽似獸地朝我猛撲,根本不是來救你們;
反之我乃:慈眉善目、笑容可掬、春風化雨、和藹可親、輕聲細語、
面帶微笑、滿心歡喜、口宣佛號、輕移蓮步、柔情似水、溫柔婉約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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