推 depravity:1.同時履行抗變不是這樣用2.妹妹有繼承到有權住 11/24 15:15
→ depravity:3.那份契約可能違反公序良俗無效 XD 11/24 15:16
→ slikebb:乙屋妹妹沒有繼承到 那本來是哥哥的 11/24 15:28
噓 depravity:那是你的想法 依法她沒去拋棄就是有繼承到 XDDDD 11/24 15:31
→ depravity:我國實務這種預先拋棄的契約是無效的 XDDDD 11/24 15:32
→ slikebb:不是我的想法 你沒看清楚 乙屋本來就是哥哥的 11/24 15:32
→ slikebb:甲屋才是媽媽說只給哥哥的 11/24 15:32
推 depravity:SORRY 11/24 15:38
→ yuusnow:乙屋是哥哥的,妹妹沒有跟哥哥租,哥哥本來就可以要他走 11/24 15:38
→ yuusnow:根本就不需要用那張契約,何況那張契約有沒有效還不一定咧 11/24 15:39
→ yuusnow:不要到時候用契約去打,結果契約無效,敗訴就搞笑了 11/24 15:39
→ slikebb:真的耶....= = 我完全被一審的訴之聲明誤導了 11/24 15:4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