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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媽因為幾年前跟銀行借錢 欠了銀行債務沒有能力還 現在法院找上我爸 把兩人都列為被告 以下是主文 被告xxx與被告xxx之間之夫妻財產制應改用分別財產制 主要是因為我媽名下沒有任何財產 但我爸名下有一間房子(我家) 但重點是這一屁股債又不是我爸借的 為什麼要將房子登記的名字分給我媽一半 這房子是在婚後買的 都是我爸在繳貸款 到現在都還沒繳完 我很擔心在房子財產分給我媽一半之後 我媽因為無力清償 房子就要被法拍了 那我們一家就要露宿街頭了 這樣對我爸好不公平 錢又不是他借的 為什麼要跟著負擔 拜託大家幫幫我 告訴我對於這件事情 還有最近接到判決書的爸爸 能有什麼補救的方法呢 拜託了...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 ◆ From: 114.42.170.226
depravity:若判決還沒確定找律師上訴幫主張1030-1II然後祈禱 = = 11/24 23:44
phantomli:@原PO:這不是叫令尊還錢,而是債權人要把令尊跟令堂的 11/25 10:01
phantomli:共有財產拆帳,抓出屬於令堂的部分,然後就這個部分求償 11/25 10:02
phantomli:,所以會有這個改用分別財產制的判決。而你們要做的,就 11/25 10:03
phantomli:是在程序未確定前,儘可能的就令堂的財產部分予以縮小( 11/25 10:06
phantomli:這部分牽涉具體細節,及不便公開的撇步,請委任律師~) 11/25 10:06
phantomli:,同時如d大所言主張1030之1條2項(這是沒辦法中的最後 11/25 10:07
phantomli:辦法)~ 11/25 10:08
depravity:印象中這問過又砍掉重問 根本不想講別的 XD 11/25 10:5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