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就是本篇上面那位公開我私人資料的那位 他在他的臉書不但公開我私密內容,並在回覆欄說我智障、根本不是正常人等污辱人的字 眼,證據見附註 這樣構成刑法第309條公然污辱罪嗎?還是有更好的法條可適用? 附註: 1.證據 http://a.imageshack.us/img189/4936/74761196.png
http://a.imageshack.us/img543/1008/95166905.png
2.類似案件一 罵人智障遭起訴 【聯合報╱記者張宏業/即時報導】 2011.04.30 06:11 pm 20歲黃姓女大學生因細故與鄭姓女同學發生爭執,黃女為了羞辱鄭女,涉嫌在部落格網站 刊登文章,指稱鄭女「長的又醜又智障」、「她那種智障考指考大概又是一個18分的吧」 ,被鄭女控告涉及誹謗。台北地檢署調查後,依妨害名譽罪將黃女起訴。 【2011/04/30 聯合報】 http://udn.com/NEWS/SOCIETY/BREAKINGNEWS2/6308165.shtml 3.類似案件二 部落格罵人智障 少女判賠5萬 2011-11-22更生日報 彰化縣21日電 彰化縣1名張姓少女疑似和另名鄭姓少女有糾紛,鄭女在張女的部落格上留下「智障」等 有不雅字眼的文章,張女提告要求賠償。法院判決鄭女需賠新台幣5萬元。 彰化地方法院判決書指出,張女及鄭女都未成年,而張女主張她不認識鄭女,也跟她沒糾 紛,但鄭女卻以「阿蕾」、「蕾蕾」等名義在她的部落格張貼毀損名譽的文章。 張女認為,鄭女張貼的文章內有「智障」等字眼,毀損名譽,導致她身心受創,痛苦異常 ,要求鄭女賠償精神撫慰金新台幣100萬元。 法官認為,鄭女名下無所得及財產,不過她以網路作為侵權行為手段,損害遠大於口語或 文字方式。全案仍可上訴。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 ◆ From: 114.32.231.172 ※ 編輯: tingshan0924 來自: 114.32.231.172 (11/25 19:29) ※ 編輯: tingshan0924 來自: 114.32.231.172 (11/25 19:30)
duck78803139:你都貼案例了! 不就代表似乎可以行動了! 快告吧! 11/25 19:31
tingshan0924:但他並沒有指名道姓說我智障,他則是暗示我智障 11/25 19:33
tingshan0924:是爭點所在 11/25 19:33
tingshan0924:因為我還沒念到訴訟法,想請教是在新竹地院告嗎? 11/25 19:34
tingshan0924:我是新竹人 11/25 19:34
kirimaru73:你想想看要用什麼說法 才能說服別人他就是在罵你 11/25 19:39
kirimaru73:想得出來你就可以告了 想不出來那也沒辦法 11/25 19:39
tingshan0924:能否舉個例子呢?謝謝! 11/25 19:43
tingshan0924:蔡晴惟 哈!來告我啊!反正一定是我贏xD 11/25 20:01
tingshan0924:他這麼有自信啊,真不怕我告下去的下場 11/25 20:01
yesman1214:最好的方法就是自己寫告訴狀,按鈴申告不必寫告訴狀 11/25 20:07
yesman1214:而且截取圖片要包含網址 11/25 20:08
yesman1214:之前在此版被噓過,後來就是用這方法提告 11/25 20:09
tingshan0924:他還說我要先把敗訴的錢先準備好,我記得刑事訴訟不 11/25 20:13
tingshan0924:用保證金的嗎?他真是個大外行 11/25 20:14
tingshan0924:有法律的專業可以丟水球給我嗎? 11/25 20:19
yesman1214:無指名道姓,也看不出影射何人,說真的你訴狀要怎麼寫? 11/25 20:22
tingshan0924:暗示算吧? 11/25 20:41
yuusnow:我看不出來他在講誰。 莫非前面有提到?? 11/25 21:49
sneak: 之前在此版被噓過,後來 https://muxiv.com 08/12 22:33
sneak: 你想想看要用什麼說法 https://daxiv.com 09/15 05:5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