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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母與其兄弟姐妹等數人繼承一筆土地,然此土地因早期因素,為別人長期佔用己數十年 ,故每年地價稅皆由母親等人所繳,但實際土地為別人所用,與佔用者溝通亦未果, 並不願自行負擔地價稅~每年繳稅時都深為這個問題所擾,但卻一直無法解決~ 請問: 1.有法子請佔用者自行負擔稅嗎? 2.母親欲放棄所有權捐給政府,但土地為共有,有幾人不同意,有辦法捐出自已佔有部分 嗎?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 ◆ From: 218.174.208.194
maniaque:上法院告拆屋還地,並就不當得利加以請求..... 11/26 19:22
Malion:如果不上法院可以解決嗎? 11/26 23:31
Malion:上法院請律師或許花的錢更多~ 11/26 23:32
maniaque:自己寫狀......網路很多範例可以抄..... 11/27 11:1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