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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家好 小弟有個問題要請教 之前與某大學教授發生很不愉快的薪資糾紛 小弟去申請調解完後 對調解的結果很不滿 於是當天在FACEBOOK上的塗鴉牆 PO上一些對於此人渣很不滿文字 不過從頭到尾沒有指名道姓 不過開頭寫了一個FOR FKING XXXX: (他的EMAIL代號,不是一般的英文名字,就像CHANGTQO這樣) 沒想到隔天他竟然傳簡訊給我說我構成毀謗 當然我也不知道他是怎樣看到,我有再CHECK一次隱私設定 先不論他從何得知,這樣會構成毀謗嗎? 謝謝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 ◆ From: 124.12.57.27 ※ 編輯: superxk 來自: 124.12.57.27 (11/29 13:22)
phantomli:不是毀謗就是公然侮辱,不脫這二者範疇~要爭沒事的話, 11/29 14:17
phantomli:去警局作筆錄前,先拿原文去找律師諮詢。 11/29 14:17
haoto:開頭這樣指誰已經很明確了 不過有沒構成要看你下面寫的內容 11/29 14:30
superxk:好吧 小弟了解了 感謝樓上兩位! 11/29 14:3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