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scott2009 (紅土芽莊單品香)
看板LAW
標題[情報] 嗆「要抓到校外抓」
時間Thu Dec 1 16:01:03 2011
嗆「要抓到校外抓」 警出示拘票抓毒 大學攔阻拒配合
〔自由時報記者李忠憲、吳仁捷、卓冠廷、謝佳君、張文川、林曉雲/新北報導〕「要抓
就到校外抓,不歡迎在校內抓!」新北市少年警察隊破獲少女遭餵毒、逼當視訊主播案,
11月28日依被害人控訴,帶著拘票赴新北市1所科技大學拘提學生共犯陳峮宴,卻在門口
遭校方以「大學法」校園自治為由擋駕,警方緊急請示檢察官並轉達檢方指令「沒有任何
法令規定,司法人員不得進校園逮捕現行犯」,5分鐘後才獲校方配合,進校園將人拘捕
到案。
以王耀焌為首的犯罪集團,租屋設置多間「視訊主播室」,涉用毒品控制蹺家少女,令她
們透過視訊向男客表演脫衣猥褻動作,甚至媒介直接賣淫,大撈黑心錢;新北市少年隊2
週前逮捕10人,救出4名少女,並追查在逃共犯。
幾天後,有被害少女向警方表示,集團中1名讀科技大學的21歲學生陳峮宴,打電話恐嚇
她,不得供出他們集團的事,否則小心點;警方獲悉,立刻向檢察官聲請拘票,11月28日
利用陳嫌上課期間,赴某科技大學進行拘提。
幹員到校門口,向駐衛保全出示證件、表達來意,保全通報校方人士,對方竟說,依「大
學法」校園規定,無法配合,儘管警方出示拘票,仍被擋駕在門外。
警方緊急回報檢察官,檢方指出沒有法令規定不得進大學拘提,校方才轉為配合。
檢方指出,若非陳峮宴涉案程度不低,不會開出拘票拘人;不過陳嫌到案後,檢方雖聲押
,但未獲法院裁准,最後請回。
少年隊長許明輝表示,當天他不在現場,但警方基於尊重及避免偵查過程驚擾學生,都會
事先通知校方,應是現場警衛有所誤解所致。
校方:訊息錯誤引誤會
至於校警當時是否嗆警不能在校內抓人?該校副校長說,該校校警是私人保全,可能因當
時場面混亂,「傳達訊息錯誤」引起誤會。
但該校不願透露姓名的保全卻說,「是否讓警方進入,哪是我們能決定的?」且該校每天
安排1名教師值日,若警方要進校拘人,保全須通報值日教師,由他請示學校高層決定是
否放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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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知道還有沒有人拿「大學自治」當作刑法護身符或刑事豁免之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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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世界末日之前,請允許我再點一杯伏特加+萊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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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
◆ From: 122.118.51.97
→ bencheming:除非大學領土非中華民國土地.. 12/01 17:27
→ saltlake:妨害公務? 12/01 18:36
→ kirimaru73:要是這五分鐘人逃了 這警衛妨礙公務吃定了 12/01 19:45
→ Eventis:進去找人是搜索, 拘票不能代搜索票,要不然也要符合131I(1) 12/01 21:40
→ Eventis:的逕行搜索,但要有「事實足認」「確實」在內,真要這樣才能 12/01 21:41
→ Eventis:衝進去,至於妨礙公務,警衛在這裡主張誤想防衛非常正常,結 12/01 21:42
→ Eventis:果還是不成立 (妨礙公務不罰過失). 12/01 21:42
推 ChrisBear:大學自治也有界限 限於學術上且不可違反公序良俗 12/01 22:09
→ ChrisBear:有拘票可合法在校園內拘提 如果要找人就同E大 12/01 22:10
推 ilgsu:我比較好奇的是拘票不是法官發的嗎? 12/01 23:25
→ Eventis:拘票偵查中在檢察官手上喔.又校園要看是怎樣的校園啊,有些 12/02 00:03
→ Eventis:不是開放的@@ 12/02 00:03
推 ChrisBear:拘票採相對法官保留 偵查中DA可發 12/02 00:23
→ smilelover: 大學自治」當作刑法護身符或刑事豁免之域 <== XD 12/02 09:3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