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想請問一下, 就在剛剛,我女友的朋友在臉書上罵她 "幹 死番仔 朱XX" (對方打全名) 我很生氣,我可以告他嗎?? 還是只有我女友才能提告?? 有什麼樣的法律適用呢?? 謝謝~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 ◆ From: 118.170.199.43
yuusnow:妨害名譽裡的公然侮辱 告訴乃論,你女友才有權提告 12/01 23:00
yuusnow:請將該頁面先行備份,免的屍骨無存沒證據 12/01 23:01
guapoantonio:謝謝你~我已經備份了~ 12/01 23:02
jaykle:可以告死他~不過頂多到二審~應該可以讓他賠個3~5萬 12/02 00:14
gabril:也有可能緩起訴 甚至不起訴 12/02 00:18
kirimaru73:這種像教科書一樣標準的公然侮辱好像也不多見了吼 12/02 01:00
smilelover:我很生氣,我可以告他嗎?? <==你憑什麼告他? XD 12/02 08:49
smilelover:還是只有我女友才能提告?? <=== 不然呢? XD 12/02 08:50
phantomli:「幹 死番仔 XXX」光看這句也未必就是像教科書一樣標準~ 12/02 08:56
phantomli:「幹」可能只是發語詞,無意義的口頭禪;「死番仔」也可 12/02 08:57
phantomli:能只是不文雅的說對方講不聽、不聽勸;所以還是要綜合全 12/02 08:57
phantomli:部上下文就說話有無實質惡意為判斷~想告可以,但不要覺 12/02 08:58
phantomli:得一定告得成,告不成就是司法不公、檢察官有問題~ 12/02 08:59
smilelover:推 樓上 我剛想起 " 老子他媽的不願意" XD 12/02 09:11
rkl3329:你女友有原住民血統嗎? 12/02 13:46
sneak: 「幹 死番仔 XXX」 https://muxiv.com 08/12 22:33
sneak: 我很生氣,我可以告他嗎 https://daxiv.com 09/15 05:5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