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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引述《smalllily (lily)》之銘言: 上法院已經是到最後一步不得不作的時候 上了法院一切情面都會撕破 能不上法院就不上法院 建議走到法院這一步前先談一談 重點是把所有權趕快移轉到手 : 問題1 : 請問這份「分家契約」之效力是否會受影響?仍有效? 有效,但是這不是重點 重點是法官怎麼看這份契約的法律性質,到時後上法院就只能丟銅板看運氣了... : 問題2 : 請問,在有分家契約的情況下,對於屋子,家父的權益是否能獲得保障? 不能 就算告贏了最後可能只是拿到一張紙 所有權到手才是重點!!! : 問題3 : 又,父親可做哪些自保(保住房子)的措施? : 是不是真的只能想辦法取回地契&儘快移轉房屋登記呢? 取回地契不是重點 重點是一定要盡快移轉房屋登記才能保障你家權益 : 唉~真的是麻煩各位了 : 父親因較重兄弟情誼,一直不敢對叔叔有所要求(還地契), : 也無法找奶奶去辦理房屋移轉登記(奶奶年紀稍大,身體仍健康,但對此事一直裝不知) : 只怕之後父親的仁慈會害他自己吃大虧 QQ : 明明都是兒子,做的也是最多(一直以來都是我們在照顧奶奶),卻一直吃悶虧 -- 月野兔:我要代替月亮為你吹喇叭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 ◆ From: 218.174.254.53
smalllily:感謝您的回答,我們也不願意到上法院這地步,但就怕叔叔 12/07 01:48
smalllily:那邊的態度太強硬 另,父親一直視分家契約為「遺囑」 12/07 01:49
smalllily:只是就我所知,契約上無祖父的簽名、蓋章,似乎無法成為 12/07 01:50
smalllily:有效之遺囑 看來真的要趁奶奶還在,想辦法勸勸我父親趕 12/07 01:52
smalllily:緊移轉登記了 12/07 01:52
scott2009:遺囑我個人的定義是:據遺囑設計者的需求向死者索取答案 12/07 10:49
scott2009:一般來說,死者跟設計者應該是同一人,但實際狀況就不是 12/07 10:50
scott2009:這麼簡單幾句話了,有的根本不是同一人 12/07 10:50
yuusnow:這是個契約...立約人是原原PO父親跟他叔叔...祖父只是契約 12/07 10:51
scott2009:還是在世時可以移轉就移轉吧,減少兄弟鬩牆的因素 12/07 10:51
scott2009:我非針對本案,而是針對遺囑有感而發。 12/07 10:51
yuusnow:立下的原因(祖父說要分產),但實際上要執行契約的人是父親 12/07 10:51
yuusnow:跟叔叔。 老實說原PO父的處境很不好=ˇ=,照這樣發展下去 12/07 10:52
yuusnow:變成祖母遺產的機會是最高的.....真到那一步,恐怕事情會 12/07 10:53
yuusnow:變的很麻煩.....(尤其是不知道原PO是否有姑姑在...) 12/07 10:54
smalllily:這份契約是爺爺為兄弟兩人特別立下的(姑姑也都同意) 12/07 12:05
yuusnow:@@ 我講的是,當這房屋變成你祖母的遺產時,分家書是否還 12/07 12:11
yuusnow:是有這樣的效用? 舉例好了,我們現在有個當事人,他家有 12/07 12:12
yuusnow:兄弟6人,民國5x年分產時,老三到老六都還小,因此父親將 12/07 12:12
yuusnow:土地登記給老大,並立分家書說明土地為兄弟六人共有,後來 12/07 12:13
yuusnow:老3~6長大了,向大哥要土地,但受限於當時農地不能分割 12/07 12:14
yuusnow:老大就再立一個新的契約,說等到可以分割時會將土地給弟弟 12/07 12:15
smalllily:「是否還有效用」這就是我的第一個問題中所問的 12/07 12:15
yuusnow:但老大在立完這約後沒多久就死了,他的繼承人不承認此約 12/07 12:16
yuusnow:後來才打官司。 12/07 12:16
yuusnow:你不懂我的意思... 立約的當下,此房屋是"祖父的財產" 12/07 12:16
yuusnow:祖父的意思要求以後這樣分,而房屋是他的,你姑姑們同意 12/07 12:17
yuusnow:但如今該房屋已不是祖父的財產了....而是祖母的,姑姑們 12/07 12:17
yuusnow:是有權分遺產的,"分家契約本身有效",但效果多大就不一定 12/07 12:19
yuusnow:你的問題只是有沒有效,就你所述,效力是有的,但這個效力 12/07 12:19
yuusnow:能規範到哪裡? 立約人是你父親、叔叔,物品是祖父的房屋 12/07 12:20
yuusnow:而你姑姑並非立約人,且該房屋也已不是祖父的房屋,在前提 12/07 12:21
yuusnow:變動的情形下,該分家契約書又能規範到哪? 講難聽點,其 12/07 12:22
yuusnow:實那分家契約書在現在的情況下並沒有什麼作用= = 12/07 12:23
smalllily:嗯,了解~ 12/07 21:50
sneak: 我非針對本案,而是針對 https://daxiv.com 09/15 05:5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