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hans2 ( 鴨子)
看板LAW
標題[問題] 公司機台失火,被告公共危險罪是否成立?
時間Thu Dec 8 00:24:18 2011
原由:當天上班我所操作之機台因不明原因冒煙失火,(機台燒毀,保險公司有來鑑定,)
我當下跑去呼喊人員趕緊疏散和聯絡公司警衛人員,
協助處理事件,後警衛聯絡消防隊人員前來打火灌救,
自家公司人員有協助用滅火器滅火,和電源斷電,
案發隔天也去作了筆錄,釐清我在正常操作情況下而發生意外,
今天卻收到法院的開庭通知,我是公共危險罪的被告,
請問大大我要該如何處理此事件,會不會被判刑,或是重罰,
讓我擔心到睡不著覺,希望有人可以給我點諮詢, 謝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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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
◆ From: 221.120.69.90
→ jaykle:公共危險罪 不會被判刑~頂多罰鍰~ 12/08 00:38
→ kirimaru73:看用哪條 175的話失火最多是到拘役 12/08 00:44
→ kirimaru73:不過要有過失 你就再去主張一次正常使用無過失 12/08 00:45
→ depravity:貴公司火燒到頭上了還不肯請法律顧問?? 12/08 02:4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