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dreammoon30 (寧寧)
看板LAW
標題Re: [問題] ptt上公然毀謗、侮辱
時間Thu Dec 8 17:53:23 2011
新消息
方才從友人那邊得知 K島上有人發表惡意以我本人照片合成的不雅照
http://gina.komica2.net/16/index.php?res=92910
相信是同一人所為因為時間點就在昨天傍晚
並且我肯定此人絕對不會繼續就此停手
這樣妨礙名譽的行徑 有辦法更即時的阻止嗎?
例如可以跟警方申請或要求些什麼停止這個人的行動?
不然目前我能做的只有請管理者協助刪除這樣
另外請問 因為我已經上警局報案提告了
不過警方處理速度還是要一段的時間 其中繼續發生的後續這些事
我除了備份還要做哪些動作呢?
因為做筆錄時之前的證據都已經提上去了
還請大家幫幫忙唷 謝謝各位
※ 引述《dreammoon30 (寧寧)》之銘言:
: 剛剛在看板《L_TalkandCha》
: 這一篇
: http://www.ptt.cc/bbs/L_TalkandCha/M.1323145335.A.670.html
: 推文對我本人PTT ID指了很多不堪入目的惡意毀謗還有公然侮辱
: 並且本人我為WANTED公開版版主任職三年
: 該版有眾多知道我真實身分的PTT使用者與現實朋友都會看
: 並且本人簽名檔有照片相簿等能知道我本人樣貌 真實身分
: 請問這提告是足夠構成公然毀謗、侮辱嗎?
: 提供我要提告的內容部份
: 推 question123:其實我直接公開罵你臭表子或是妓女 你也告不贏 12/06 13:23
: → question123:我只是罵dreammoon30這個id 根本沒有貶低你真實社會評 12/06 13:23
: → question123:價 罵ID根本不構成公然侮辱~~高檢署上聲議判決有明文 12/06 13:24
: → question123:我根本不痛不癢.....反正ID再申請就有了~~XDDDDDDDDDD 12/06 13:25
: 推 question123:你這個賤女人 臭表子 死破麻 賤逼 醜逼 全家死光光 12/06 13:28
: → question123:你五歲媽媽就討客兄 爸爸就被雞姦 12/06 13:29
: → question123:你六歲 就跑去隔壁看老太婆洗澡 12/06 13:29
: → question123:你七歲就跟瓦哥搶牛肉麵來吃 12/06 13:29
: → question123:你八歲 就入宮當太監 你九歲 就脫褲子放屁 12/06 13:30
: → question123:你十歲 就舔別人的屁眼 你十一歲就強姦隔壁的小強 12/06 13:31
: → question123:你十二歲 就變成破麻醜逼 你十三歲就每天自慰一百次 12/06 13:32
: → question123:你十四歲 國小都還沒畢業 被留級二年 12/06 13:33
: → question123:你十五歲 阿公就被車撞死 死無全屍 12/06 13:33
: → question123:你十六歲 就愛上隔壁的納豆 12/06 13:34
: → question123:你十七歲 就開口閉口老佛爺 不尊重老佛爺 12/06 13:34
: → question123:你十八歲 就上奇摩網拍哄抬價格 假裝自己是正妹 12/06 13:35
: → question123:你十九歲 就長短手 濫屁股 12/06 13:35
: → question123:你二十歲 就天天找人幹泡 想要高潮 12/06 13:36
: → question123:公你老母啦 拜託你快告我啦 北七~~~XDDDDDDDDDDDDDD 12/06 13:36
: → question123:你告贏我再給你100萬好嗎? 丁丁高潮了^.< 12/06 13:37
: → question123:你二十一歲 就在公堂上面提老母 還提老母的老母 12/06 13:37
: → question123:你二十二歲去告人 結果也告不贏 反而弄得一身腥 12/06 13:38
: → question123:id只是英文跟數字構成的代號 與真實社會人格無法關聯 12/06 13:39
: → question123:誰知道你真實社會叫啥名字 長啥樣 知道的人也在wanted 12/06 13:39
: → question123:板吧 這裡是組務板 沒人知道你是誰~~~XD 12/06 13:40
: → question123:等你有一天跟mini158一樣有名 你再來告我啦 揪咪 12/06 13:40
: → question123:幹 要罵到一百歲 可真是沒梗 12/06 13:40
: → question123:板主怎麼不快水桶我 我要專心寫論文啦~~~~~ 12/06 13:41
: → question123:你二十三歲 你就精神分裂 跑去找老畜生中醫診所 12/06 13:42
: → question123:你二十四歲 你就變成陰陽人~~ 12/06 13:43
: → question123:你二十五歲 你就學 鄭先生吃洨 12/06 13:44
: → question123:你二十六歲 就跟表弟表妹搞亂倫 12/06 13:44
: 以上請教 謝謝幫忙回覆一下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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◆ From: 111.80.216.85
※ 編輯: dreammoon30 來自: 111.80.216.85 (12/08 17:56)
→ scott2009:問太多都是多餘,把這些資料列印下來拿到離你最近的派出 12/08 18:06
→ scott2009:所報案即可,其餘的就交給專業的人去追訴犯罪打擊犯罪吧 12/08 18:06
→ dreammoon30:已經去過了 要發生一次找到ㄧ個就報一次案吧?很近期 12/08 18:06
→ scott2009:這段期間稍微放空自己去看一下醫生說晚上睡不著 12/08 18:07
→ scott2009:你可以拿到的可能會比刑事罰金多很多很多 12/08 18:07
→ dreammoon30:對喔 打擊滿大的精神創傷 唉 看心理科對吧 12/08 18:07
→ scott2009:一罪一罰,人家端錢送上來推掉是為不恭,卻之不恭了 12/08 18:08
→ scott2009:這年頭大家都在尋找財神,似乎您已經先找到了 12/08 18:08
→ scott2009:再去報案一次,反正地檢署跟打卡鐘一樣,時間一到就是會 12/08 18:09
→ scott2009:有作用,時間還沒到也沒法調快。 12/08 18:10
推 f78:不過這可能會用跳板IP作案,不知道這好不好抓 12/08 19:32
→ scott2009:技術專業屬專業範疇,交由專業去處理即可 12/08 21:11
→ gabril:台灣會抓網路持有人 信箱持有人 ID註冊人 然後..... 12/08 22:48
→ enos:網路警察還蠻厲害的 跳板不見得有用 12/08 23:23
→ dreammoon30:所以針對這個網頁的部分 我要再去報案一次這樣嗎? 12/08 23:24
→ enos:是的 一罪一罰 12/08 23:25
推 priorart:我只知道原PO過年紅包有著落了 12/08 23:30
推 smilelover: 原PO是正妹 12/08 23:40
→ enos:-.-/ google其實很強大 把您的照片放上去找 12/08 23:47
→ enos:可能還會有收穫 12/08 23:47
推 jack2302967:把網路事證全部複製下來 直接去備案 你只需要等通知~ 12/09 00:04
→ dreammoon30:接下來的後續我會轉至生活法律版發文 畢竟這是問法規 12/09 01:25
→ dreammoon30:而案件後續比較篇向生活法律版的部分 我會轉過去 12/09 01:26
→ dreammoon30:希望大家還能多多幫忙 謝謝大家的熱心推文回應唷 12/09 01:26
→ enos:幾乎是同一掛人啊 (扣掉我以外) 12/09 01:29
推 xysati:原PO怎麼會惹到這種人...拍拍 12/09 14:09
→ dreammoon30:他在我管理的版違規鬧版 我劣退處分他 就這樣~ 12/09 17:2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