→ jaykle:這個太專業了~找律師比較快 12/08 00:37
噓 depravity:這都不找律師 被吃應該的 12/08 02:43
推 maniaque:不懂,既然都已經"掌控全部董監事席位" 12/08 16:27
→ maniaque:那還需要靠增資來稀釋您方的股權,來順遂薪水分紅調整嗎? 12/08 16:28
→ maniaque:而且,要將您的股權稀釋成現有一半,可是要增很多ㄋㄟ... 12/08 16:29
→ maniaque:換言之,對方同時在增資當下,股權會變成 35% 12/08 16:29
→ maniaque:要是您可以把所有增資吃下,當場股權就會變成50%+15% 12/08 16:30
→ maniaque:反客為主,對吧??? 12/08 16:30
這個問題卡在公司有房地產,公司本身已經沒有什麼價值了,今年虧損嚴重
繼續丟錢進去不可行,而我方資金也不夠
對方是本業是搞房地產的,他著眼是在於取得股權後將房地產的價值
如果他的股權比例越高,且把提高股權的資金回收,等於多取得相同比例的房地產。
不過我想請教板友就"大幅提高薪水分紅"是否有違法之處?
另外,有板友建議找律師,這個已經進行了,只是就我們的經驗來說,
聽取律師的意見之外,自己必須要熟悉情況並且多方洽詢意見幫助很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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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
◆ From: 220.132.129.69
推 maniaque:公司法106條.....不過基本上這種就是國外的玩法..... 12/08 23:19
→ maniaque:收購公司股權,入主,拆分,把有價值資產賣了..... 12/08 23:20
→ priorart:國巨 12/08 23:25
→ priorart:去找眾達吧 他們接很多這類案 12/08 23:31
→ scott2009:很多都這樣搞,台中某德國車經銷就是這樣被搓掉的 12/09 07:5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