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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題,想請教一下版上的大大 若警察要把你帶回警局"協助調查" 正常的程序應該是什麼?? 需要的令狀是?? 進了警局後我有什麼權利?? 如上,謝謝.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 ◆ From: 111.240.166.110
ilgsu:你說的協助調查是啥?單純協助,還是本身即是疑犯? 12/10 17:48
ilgsu:如果單純協助,請檢察官開票先,不然就算你在案發當場也可以 12/10 17:49
ilgsu:說我有事,走先。但若你本身是疑犯、犯罪者,當下可以直接帶 12/10 17:49
ilgsu:回去 12/10 17:50
ilgsu:進去以後最常用的就是保持緘默權,然後等24小時,如果條子沒 12/10 17:50
ilgsu:辦法在24HR內請檢察官跟法官聲請到押票而把你羈押,你就可以 12/10 17:51
ilgsu:回家睡覺了 12/10 17:51
ggch:補充:如果你不是嫌疑犯,只是要協助調查,警察也可以直接發 12/10 18:30
ggch:知書請你協助調查。 12/10 18:30
ggch:但要不要是你的權利。 12/10 18:35
ggch: 到 12/10 18:35
ilgsu:還有補充剛剛忘記說如果非當下,那要檢察官開拘票才可帶你走 12/10 19:43
ilgsu:不然你可以跟條子說"下次見,來阮叨泡茶啦!"可是你要是通緝 12/10 19:44
ilgsu:犯,就又是可以直接帶走啦 12/10 19:45
ChrisBear:看有沒有拘票啊 如果非現行犯可以拒絕警方的請求 12/10 22:56
ilgsu:非現行犯要是已經被通緝,被警察看到不能拒絕被抓吧...? 12/10 23:15
ilgsu:而且被通緝的人,假設你是案件利害關係人,連你看到他都可以 12/11 00:02
ilgsu:逮捕他送交(司法)警察或檢察官 12/11 00:03
smilelover: 推 ilgsu 正解 ^_^ 12/11 03:53
chihchien:要注意警察的問題 如果有可能被指為被告 最好找律師 12/11 03:57
phantomli:波麗士大人請喝茶協助調查,常用的依據不是刑事訴訟法, 12/11 11:32
phantomli:是警察職權行使法第6、7條~這三小時說長不長,從九點到 12/11 11:33
phantomli:十二點也夠你受的了~ 12/11 11:33
lwp3592:那如果是像蘇案一樣,好死不死被別人咬成共犯,條子找上門.. 12/13 21:47
lwp3592:又剛好條子有請到拘票....... 12/13 21:47
lwp3592:ph大,職權行使法第六條是身分查證,第七條是查證必要措施. 12/13 21:50
lwp3592:好像沒提到可以隨便把人帶回條子館刑..泡茶,是泡茶聊天. 12/13 21:51
lwp3592:所以說沒有拘票或押票又非現行通輯犯不能隨便把人帶去警局 12/13 21:55
lwp3592:那最常見的在陳情現場有人鬧警察直接抓人,那是算現行犯囉 12/13 21:56
sneak: 推 ilgsu 正解 https://noxiv.com 08/12 22:34
sneak: 那如果是像蘇案一樣,好 https://daxiv.com 09/15 05:5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