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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人對法律是外行人,提問會有些許的不健全,請大家見諒。 A-已滿20歲的男性 B、C、D......-任何年齡的女性 今天,A男在路上遇到了B女,A男對B女產生了好感,A男主動跟B女要電話。 B女的反應 ,即A男的反應 a.躲掉,A男孩窮追不捨 b.婉拒,A男主動留下聯絡方式,B女遲遲無聯絡,卻在FB上被加好友後, 不斷的被騷擾,而且以感覺到不舒服。 c.主動給,卻致之不理,某天想起主動聊天,A男持續發動攻勢,另B女不舒服 ,馬上離開,而後幾天不斷被打電話或是其他聯絡方式騷擾。 d.給了也毫無感覺,總之完全不理。A男放棄尋找下一目標。 因本人是男生,有時遇到心儀的女生,會想去要電話,哪一種方式不會構成 性騷擾壓???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 ◆ From: 122.125.62.22
jaykle:D不會 其他ABC都會造成性騷擾~性騷擾認定範圍很廣 12/11 18:39
laber8888:真假?? 所以 還是得低調點成熟穩重點摟? 12/11 18:47
sephiroth913:性騷擾要跟性有關吧?法條也有規定。 12/12 00:42
sephiroth913:性侵犯罪以外對他人實施違反意願且與性或性別有關之 12/12 00:43
sephiroth913:行為~還要有法定情形。 12/12 00:44
phantomli:性騷擾雖然條文規定得好像很寬鬆,跟性有關,不爽就可以 12/12 08:07
phantomli:告,但其實沒那麼容易成立。個人看法同S大~ 12/12 08:08
phantomli:不構成性騷擾的騷擾,仍可依法救濟(社維、民法等),法 12/12 08:11
phantomli:律適用要綜合判斷法律的保護目的與所追求的價值,不能僅 12/12 08:12
phantomli:因想適用該法,而任意擴大該法之適用範圍(回應回文之推 12/12 08:13
phantomli:文)~(另外,個人以為FB本身是對隱私權保護非常糟糕的 12/12 08:14
phantomli:社交媒介,使用者宜多注意。) 12/12 08:14
sneak: 律適用要綜合判斷法律的 https://muxiv.com 08/12 22:35
sneak: 性騷擾要跟性有關吧?法 https://daxiv.com 09/15 05:5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