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bencheming (斑鳩明)
看板LAW
標題Re: [問題] 請問這種情形下 一定要出庭做證嗎?
時間Tue Dec 13 20:38:32 2011
原PO的問題推文中已有解答..
所以不好意思借一下標題...
由於沒有刑事訴訟的實際經驗.
我問一個比較實務的問題...
證人有作證的義務.
那麼在可核對身分的狀況下,證人是否可以以怕遭報復為由
適切的變造外型?(例如上妝、變造髮型、更改衣著等..)
我想應該是可以的?...那麼如果是以不擾亂法庭秩序的前提下以他物遮蔽的方式呢?
例如帶太陽(平光)眼鏡、棒球帽、或是...
http://ppt.cc/IsFb (取自奇摩拍賣)
當然這樣有點誇張,但是類似的變造是否是可行的呢?
還請解答~XD
※ 引述《safetyisland (影分身術)》之銘言:
: 1. 事情緣由:
: 朋友 某日 在非尖峰時段的火車上
: 看到坐在後座的 帶著一個小孩的中年男子
: 一邊叫小孩吃早餐 一邊打手槍
: 我同學當下 覺得非常噁心 另一方面 覺得旁邊的小孩太可憐了
: 就跟車上 走動的販賣員 稍微提了這件事
: 本來希望 可能請車長轉告提醒一下
: 殊不知 下一站的時候 一個警察就上來 要把這個男的帶走
: 當下還叫我同學 在火車上 對這個嫌犯指認,還去警察局做筆錄。
: 隔了幾個月後
: 法院傳喚我同學去當證人
: 我同學打電話詢問書記官
: 他因為擔心出庭作證會受到嫌犯的報復 也擔心其他參與的民眾可能有嫌犯的朋友
: 因此 希望在全部的人都撤離的情況下出庭
: 書記官當下答應,但過了幾天, 書記官又來電 :法官只願意讓嫌犯被撤離
: 其他人等可能沒有辦法。
: 因此我同學就告訴書記官 因為擔心被報復 他可能不願意做證了。
: 書記官就告訴他 他不出庭會被處罰等相關罰則,
: 以及不願意出庭的正當事由 是由法官決定的 和怕挾怨報復 可能不能當做很好的理由。
: 問題:
: 在以上的情形後 請問
: 1. 擔心挾怨報復是否可做為拒絕出庭的正當理由?
: 2. 請問民眾是否還有請法官撤離全部人等的權力?
: 3. 請問要哪些事由才能拒絕出庭呢?
--
"幹你媽的!這就是人參" ▁▁▁
◢◢▇▇ ▁▂▃▄▅▄▄▃▂▁
◢██…||| ⊙目)█████…████◢▇▇▇▇▇▇▇
▂▁…████⊙██████…███…███…◥▁▁▁
◥◥不 ▇▅▅▄▃▂▁▂▃▅
ψQSWEET ◥▁▁▂▃▄▅
--
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
◆ From: 180.207.196.212
推 ilgsu:可以 12/13 20:45
推 phantomli:害怕被報復,重點不在於出庭時的變裝,而是在於訊問一開 12/13 20:55
→ phantomli:始的人別資料,不要被被告背起來,知道住在哪裡,以及退 12/13 20:56
→ phantomli:庭後的離去,這二點。 12/13 20:57
→ phantomli:至於變裝,這要看法官是否認為有妨害人別辨識,也就是出 12/13 20:57
→ phantomli:庭查驗人別時,與證件的比對有無妨礙。一般說來,除此之 12/13 20:58
→ phantomli:外,是不會管你熱天穿風衣、冬天打赤膊的穿著~ 12/13 20:59
→ phantomli:只是,一般人的害怕,絕大多數都是多擔心的,這種隨機遇 12/13 20:59
→ phantomli:到的案件,被告與被害人之間並非熟識,其實很難事後追查 12/13 21:00
→ phantomli:,更遑論報復~(不過這只是就統計而言~個案情況有需要 12/13 21:00
→ phantomli:小心戒備的,還是要自己多加注意~) 12/13 21:00
→ phantomli:(上面的被害人是筆誤,其實是要說證人~^^) 12/13 21:01
→ sindyevil:頭套應該不會准吧 要戴很多人都想用 12/13 21:16
推 safetyisland:雖然被報復機率小 但我還是會建議同學變裝這條路的!! 12/13 22:33
→ safetyisland:您的參考變裝照片 完全可以達到無法辨識的效果 哈! 12/13 22:41
推 ilgsu:關於法官的人別辨識方面,應該可以僅脫頭套給法官看,讓法官 12/13 22:43
→ ilgsu:辨識說:嗯,此人的確是該傳證人。然後再套回去。脫下給法官 12/13 22:44
→ ilgsu:辨識的過程當然就不要給被告看到 12/13 22:44
→ saltlake:參考以前美國KKK黨徒的裝扮? 12/13 23:18
→ bencheming:原來是這樣~ 真的感謝以上的解答~ (希望我不要用到~XD) 12/14 00:2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