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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實經過: 有對結婚30年的夫妻 婚前丈夫從母親那邊繼承了一棟房子,現在夫妻同住中 婚後因家境富裕與丈夫生病,夫妻皆不工作10年 之後丈夫工作10年,退休至今 妻子持續工作20年至今,並負擔起所有家事開銷,存款也比較多 但因一些大事情 現在這對夫妻處在婚姻岌岌可危的狀況 丈夫因為退休金已經花光了又不想繼續伸手跟妻子討錢 變賣一塊婚前繼承來的土地 現在又想要變賣房子並遠走高飛 妻子不甘心離婚後一無所有,堅持不肯離婚 但是又無法放下心結,整天找丈夫麻煩,進行精神攻擊 因為按照現行的法定財產制 這對夫妻如果離婚 那妻子一定屬於吃大虧的一方 既分不到房子又必須處分剩餘財產(存款比較多,因為錢都她在賺) 可是整件事情道義上又是屬於丈夫不對 所以我想幫幫這個妻子的忙 想請問一下 問題: 1.若丈夫變賣目前兩人所共同居住的,屬於婚前財產的那棟房屋 那這筆收入可以算是婚後財產嗎?? 或者是這30年間的房屋增值可視為婚後財產 而在離婚後要求分配 2.若丈夫變賣所得依舊視為婚前財產的轉型(即不關妻子的事) 那可以依照拋家棄子的行為來訴請判決離婚 改由法官協助贍養費的支付嗎 3.若訴請離婚時房子尚未被變賣(即依舊為丈夫的婚前財產) 那妻子有辦法獲得這20年來辛苦養家的賠償嗎?? 還是只能傻傻的把婚後財產拿出來分配 先感謝各位幫小弟解惑或提出建議,如內容尚有不足,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。 感激不盡 m(_ _)m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 ◆ From: 118.232.12.11
yuusnow:1.不算。 那誰還敢繼承...繼承後賣掉時在婚姻關係中,那就 12/15 09:13
yuusnow:變成婚後財產,哪有這樣的.. 婚後賣掉也不能改變另一方對 12/15 09:13
yuusnow:繼承來的財產沒有貢獻的事實。 不結婚難道房子就不會增值? 12/15 09:14
yuusnow:增值是因為時間等各種因素就是不包含結婚好嗎= =.... 12/15 09:15
yuusnow:2.文中看不出拋家棄子。 妻子是有工作能力的人,也不能請 12/15 09:16
yuusnow:求贍養費,就算請了法官也不會准。 贍養費是指離婚後無責 12/15 09:17
yuusnow:任的那方會無法生活才有的,妻子有工作不會無法生活。 12/15 09:18
yuusnow:3.我看到"傻傻的",就覺得不太想回答。 12/15 09:19
phantomli:真的想幫忙就請當事人找律師處理,跟要分的錢、處理的事 12/15 09:40
phantomli:比起來,不值什麼~(另外,局外人介紹律師就好,不宜涉 12/15 09:41
phantomli:入太多~) 12/15 09:41
Soochyang:謝謝Y大P大回答 我們會再考慮一下的 感恩 12/15 21:14
sindyevil:很難說丈夫未在兩人婚姻生活中未付出喔,如果雙方可協議 12/16 09:01
sindyevil:離婚,妻子的現金存款未必要一分為二,反倒是妻子態度持續 12/16 09:03
sindyevil:如此,丈夫更有辦法主張判決離婚.快找律師討論處理吧~ 12/16 09:03
sneak: 3.我看到"傻傻的", https://muxiv.com 08/12 22:3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