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實例題: 甲男乙女為夫妻,育有丙男與丁女。丙男與戊女結婚,生下A男與B女。後來,甲男贈送孫子A 一百二十萬元創業基金。又甲男幼女之幼妹己,常常在甲男處所走動,己與甲暗生情愫,甲 在配偶乙病逝後,與己同居交往.兩人後來依法舉行結婚儀式.結婚時雙方均不知,己女懷 了甲之親骨肉C四個月。婚後不久,甲心臟病發逝。丙男平時熱心公益,竟然於甲死往三日 後,偽造甲之遺書,偽造內容寫著,贈一公益法人遺產一百萬。但丙之行為被丁女識破。 我的問題是, 1請問遺腹子c該怎麼成為甲的繼承人?法條似漏了規定此種情狀,請問該怎麼 解釋c擁有甲之繼承權呢? 2.A後來可以代丙之為繼承甲之遺產,那麼A所受贈於甲之一百二十萬創業基金,要依1173條 為歸扣嗎? 請給我一些推論,謝謝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 ◆ From: 140.119.120.239
ilgsu:創業基金要歸扣啊 12/17 13:19
ilgsu:等一下,看錯...應該是不用歸扣,因為他繼承的是代位的.然後 12/17 13:23
ilgsu:遺腹子若出生時非死產則有權利能力。而且乃是婚姻關係存續中 12/17 13:25
ilgsu:又看錯...是先上車後補票,那可以由法代(一般即己女)提認領 12/17 13:26
ilgsu:之訴,然後就可以有繼承權。不過"甲男幼女之幼妹"到底是啥? 12/17 13:28
ilgsu:甲男幼女不是甲男之女?其妹不也是甲男之女?怎可跟甲結婚? 12/17 13:29
ilgsu:想了一下又不對了,非婚生,生父與生母結婚視為準正。所以也 12/17 13:30
ilgsu:不用提認領之訴,權利義務直接跟婚生子女完全一樣 12/17 13:31
Avenger:民法第七條:胎兒以將來非死產者為限,關於其個人利益之保 12/17 13:43
Avenger:護,視為既已出生。 12/17 13:43
Avenger:c若平安出生,就擁有繼承權;死胎的話,什麼都沒有 12/17 13:44
Avenger:A要代丙繼承遺產,那丙得先死亡或喪失繼承權才行 12/17 13:47
Avenger:民法1140條 12/17 13:47
Avenger:因為甲己已結婚,因此有繼承權者為己、丙、丁 A無繼承權 12/17 13:48
Avenger:但丙違反1145條第4款偽造遺囑 喪失繼承權 12/17 13:52
Avenger:要看己丁是否原諒 若原諒,其繼承權不喪失 12/17 13:53
Avenger:但是仍有刑法210條 偽造變造私文書罪 問題 12/17 13:54
Avenger:此外,甲男幼女之幼妹己 這是怎麼一回事? 12/17 13:55
ilgsu:原題意顯然是丙因而喪失繼承權呀,所以才會有A代位問題 12/17 13:55
Avenger:若是如此 A不必歸扣 因為他是代位繼承 12/17 13:58
Avenger:c的部分,可參考民法1166條 胎兒應繼分之保留 12/17 14:01
ilgsu:沒錯,不過必須先推出胎兒是有婚生子女的權利。因此向我上述 12/17 14:06
ilgsu:生父母結婚視為認領,亦即準正為婚生子女。所以才能繼承 12/17 14:06
Avenger:認定婚生子女部分,請參考民法1062~1064條 12/17 14:08
Avenger:應該是參考1062及1063,先判斷是否婚生子女 12/17 14:13
Avenger:若非婚生子女,則用1064條,視同婚生子女 12/17 14:14
Avenger:與認領無關 12/17 14:14
ilgsu:因為已經懷孕4個月,所以不是很容易出生回溯181-302日間有婚 12/17 14:15
ilgsu:姻關係,所以我就直接跳大大說的1064咯~ 12/17 14:16
ilgsu:感謝大大讓我發現是直接視同婚生,非視同認領而為婚生! 12/17 14:17
ChrisBear:甲男幼女之幼妹己 <--什麼關係???? 12/17 16:53
ChrisBear:1.胎兒用民法第七條 2.共同創業基金算1173? 3.1140之情 12/17 17:04
ilgsu:看來大家都對己到底是誰很有興趣,哈哈 12/17 17:05
ChrisBear:型有1173之適用?(先討論丙有1145喪失繼承權) 12/17 17:05
sneak: 生父母結婚視為認領,亦 https://muxiv.com 08/12 22:35
sneak: c若平安出生,就擁有繼 https://daxiv.com 09/15 05:5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