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freiheitkino (無)
看板LAW
標題[問題] 公司強迫員工使用付費電子信箱
時間Mon Dec 19 00:02:29 2011
公司的業務單位有員工專用網頁入口,
業務員可以查詢客戶資料,
也可以將客戶資料(一個特殊的壓縮檔)寄送到指定的E-mail,
匯入已經安裝在電腦的本公司客管軟體。
同時在匯入時,需要再輸入帳號與網頁登入時的代號。
在這個員工專屬網頁,也可以查詢到想查的投資報表。
公司與中華電信簽訂了合作契約,年費300元的電子信箱,直接扣薪。
這個方案本來就有,但是使用率不高。
同仁也可以選擇退掉不使用。
這個E-mail信箱真的是雞肋。
但是最近有個新辦法出來,說是為了個資法考量,
說如果不使用這個付費電子信箱的話,
將來客戶資料的壓縮檔將無法寄送到其它電子信箱。
原來的方式行之有年,
業務員有專屬的帳號、代號、密碼登入公司,
才能指定寄送客戶資料到自己的信箱。
從信箱收到後,也要匯入到公司的客管軟體才看得到內容。
匯入前也需要再輸入帳號、代號作為驗證。
一直以來都沒有強迫要使用哪一種信箱,
可是現在改成跟付費的電子信箱綁在一起,
以後將無法在公司的網頁上執行寄送資料到像是Yahoo、G-mail等等免費信箱。
現在依然說不同意使用的可以退掉,
但是退掉之後等於沒辦法在電腦端的業務軟體發揮完全的功能。
等同公司強迫員工消費。
那我跟中華電信打了hinet跟光世代的合約,
那個@msxx.hinet.net、@msa.hinet.net怎麼說?
這等於是有付費的也不能用了。
業務員跟公司簽承攬合約,又沒有底薪,
現在又把業務必須用到的功能,
跟一個需要付費的電子信箱綁在一起。
而目前的方式完全可以取代這個電子信箱,
我實在不明白這個方案的必要性。
請問這樣子有辦法向政府相關管理單位申訴嗎?
如果可以的話,
是跟那些部門反應呢?
感謝各位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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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
◆ From: 114.37.237.69
推 phantomli:勞工局。建議有同樣遭遇的同事一起去,團結力量大。 12/19 08:37
→ depravity:都要去了若是假承攬真雇傭可以順便一起捅 12/19 09:18
→ depravity:若真承攬 不付那使用權較少可能會沒啥疑問 XD 12/19 09:19
→ freiheitkino:謝謝~ 12/19 10:40
→ sindyevil:先確認下是雇傭還是承攬? 有時候實為雇傭但卻用承攬去.. 12/19 14:07
→ sindyevil:看看某人壽不就桶到馬蜂窩了嗎? 12/19 14:08
→ freiheitkino:我想問,如果是僱傭,難道就可以強迫員工付費使用? 12/19 22:39
→ sindyevil:如果是僱傭,這算營業必要項目,公司要承擔;換個角度想,貴 12/19 22:47
→ sindyevil:公司如果不吸收處理,以後問題會更大. 12/19 22:4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