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maniaque (maniaque)
看板LAW
標題Re: [問題] 有關財產追溯的問題
時間Mon Dec 19 13:17:45 2011
※ 引述《qazwsx007 (天冷,穿著衣!)》之銘言:
: 想請問朋友家中財產
: 因為一些因素,造成財產分配不公,
這部份不明講,只能就事論事.
: 父親的財產,利用買賣過給弟弟的兒子(父親的孫子)...
: 而且那個時候他才國中而已,
: 去調閱土地謄本出來下面還註記是"買賣"
: 是在91年過戶的。
:
: 但是朋友是在今年才發現...
又如何呢?? 這不就表示比較疼小的???
是不是 身為長男(or長女)夫妻,生不出帶把的??
(因為沒講 朋友是男的還是女的 )
只能說是 傳統家庭 重男輕女 的具體表現??
: 聽說有七年的追訴期,
: 是從發現(今年)算起,
: 還是從91年時,過戶算的?
:
沒啥,人沒掛之前,處分財產自由,至於用買賣名義
只是節稅方式,挖這個只能說有害無益.
: 朋友父親目前依然健在
: 有沒有什麼方式可以去追溯這些財產?
no way.....
:
: 常理而言,國中沒經濟能力,
: 而且還是買賣給孫子。
:
: 這樣子有辦法去追就嗎?
不需要討論這部份.
: → qazwsx007:目前其實已經都分完了 12/19 11:20
: → qazwsx007:名下剩餘的都是貸款的不動產 12/19 11:20
: → qazwsx007:無貸款的部分都已經過繼了 12/19 11:22
若只是針對分家產的不公,請直接向"有權分的人"反應.
: → qazwsx007:XD 因為有些因素阿 12/19 11:31
: → qazwsx007:他父親把沒貸款的不動產都過繼了 12/19 11:32
: → qazwsx007:卻轉頭回來要求說要我朋友拿錢回去繳貸款的利息 12/19 11:32
若不想代繳貸款利息,可以要求"有權分的人"過戶過來,包含貸款
全部繼受.
這樣繳起來才有名分,對吧??
但若這位朋友是女的...那.....清官跑掉嘍~~~
: → yuusnow:不要拿回去不就好了= = 12/19 11:44
: → qazwsx007:目前是這樣阿,但是常來亂說要錢 12/19 11:44
這有得吵嘍~~
你看.....連清官都跑那麼快,不想管了...:D
--
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
◆ From: 218.160.84.249
推 qazwsx007:一直都很有得吵!!! 12/19 16:08
→ qazwsx007:哈 而且也不是簡單的敘述可以說明白 12/19 16:0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