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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[本文轉錄自 PttLifeLaw 看板 #1ExlpJVI ] 作者: wei151 (wei) 看板: PttLifeLaw 標題: [車禍] 雙方的責任歸屬 時間: Mon Dec 19 16:58:55 2011 一、車禍發生日期: (刑法告訴期為半年,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) 上個月(非本人,需詳查) 二、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,有無驗傷: 雙方都有受傷,都有驗傷 三、當下是否有報警、做筆錄、現場是否被破壞: 有做報警有筆錄 現場是被好心的路人移動的... 四、雙方是否有保險、有無聯絡保險公司: (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,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) 都有 五、事實經過: (請說明過程、路權、雙方行駛道路大小、有無路口、號誌、車速、控告情況、有無證 人、車輛撞擊點、是否變換車道、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) 騎車 - 甲 行人 - 乙 上個月底晚上8點左右 甲騎車在內湖活動中心前的 T字路段,該路段為雙向單線車道 路口快要變燈(還是綠燈) 甲方表示判定變燈前可通過並右轉,所以定速40公里前進 乙方表示最後一台車『汽車』通過時, 他的視線跟著由左(看到車)到中(車在前)到右(車通過並準備右轉)的同時 他走出來,頭轉回左邊就被機車撞到 鑑識報告為 甲方 涉嫌未注意前方路況 乙方 涉嫌未注意前方車況 六、問題: 1.鑑定很簡單,但足以解釋為雙方肇事責任各半吧? 2.乙方姿態很高,又希望能夠索賠,是否能主張雙方責任各半,各自認賠 3.如果撕破臉 乙方可否控告甲 傷害罪(人) 或 還有哪些法條? 甲方可否控告乙 傷害罪(人) 毀損罪(車) 或 還有哪些法條? 拜託各位了,對方只約明天見就掛電話了 根本不知道他會來軟的還硬的(我們是甲)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/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,如內容尚有不足,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。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 ◆ From: 60.251.156.139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 ※ 轉錄者: wei151 (60.251.156.139), 時間: 12/19/2011 17:01:0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