推 leochang:是繼承的時候登記成四等份嗎? 12/20 14:07
→ opengoodbook:我不清楚,但是稅單是四個人都有 12/20 14:17
→ opengoodbook:請問繼承跟我阿姨繼承後再分,兩這的差別 12/20 14:19
推 chihchien:1.改戶長沒有多大的影響,所有權的處分是共有人一起處理 12/20 14:27
→ chihchien:2.要改成阿姨一人所有,也是要透過其他共有人移轉持分 12/20 14:28
→ chihchien:3.錄這些東西的目的是? 12/20 14:29
→ opengoodbook:回樓上我同學說,如果以後大陸妹又說謊話 12/20 14:29
→ opengoodbook:就撥給他聽(大陸妹還不准阿姨我媽我跟她小孩講話) 12/20 14:30
推 chihchien:如果是這樣的話 其實在法庭上的作用不大 12/20 14:31
→ opengoodbook:另外再問一個問題,大陸妹今天又吵,說下個月(10月12月 12/20 14:32
→ opengoodbook:他媽已經來過) 下個月又要再來住2個月還是3個月 12/20 14:32
→ opengoodbook:影響我阿姨跟我媽的生活,有這樣剛走又來long stay 12/20 14:33
→ opengoodbook:有可以約束她媽不要住松山去住外面或是士林這樣的嗎 12/20 14:35
→ yuusnow:1.戶長沒什麼用 2.其他共有人願意就可以 3.這有啥用? 12/20 14:36
→ yuusnow:現在要麻就是忍,要嘛就是打官司大家都不要住,二選一 12/20 14:37
→ chihchien:最快的方法就是轉一手賣給自己人 只要其他二個共有人同 12/20 14:37
→ chihchien:意 就可以代為處分 只是分配的價金要分二舅一份 12/20 14:37
→ chihchien:到時候就可以以所有權人名義請對方離開了 12/20 14:38
→ chihchien:但前提就是大家會撕破臉就是了 12/20 14:38
→ opengoodbook:意思是說:阿姨跟我媽兩人同意就可以賣掉房子 12/20 14:42
→ opengoodbook:只是錢給我二舅 12/20 14:43
→ opengoodbook:也就是,我大舅跟我二舅沒經過我阿姨跟我媽同意 12/20 14:44
→ opengoodbook:也可以主張代為處分,對嗎? 12/20 14:44
→ yuusnow:不對。 土地法有規定共有人過半數或其持分超過半數,可以 12/20 14:50
→ yuusnow:通知其他共有人後逕為處分,如持分超過三分之二,則人數 12/20 14:51
→ yuusnow:不計。 你說你媽/阿姨/大舅/二舅共有,合理推測應為各1/4 12/20 14:51
→ yuusnow:也就是說,如果是二對二,兩方會變成平衡狀態,哪邊都不能 12/20 14:52
→ yuusnow:逕行處分,也就是說,除非你阿姨能得到你媽跟你大舅的支持 12/20 14:53
→ yuusnow:就能夠逕為處分,但這逕為處分又是一個很微妙的情況。 12/20 14:54
→ yuusnow:因為你阿姨獲得3/4持分後,如果要賣給他人,會有優先購買 12/20 14:55
→ yuusnow:權的問題(你二舅可以優先購買)。 假使他不買,你阿姨成功 12/20 14:56
→ yuusnow:找到人買,對方也願意自行解決住裡面的你二舅,那就沒問題 12/20 14:56
→ yuusnow:阿不過一般來說是不會有人願意買這種產權有糾紛的房子.... 12/20 14:57
→ yuusnow:那找不到人買,變成你阿姨3/4跟二舅1/4,情況還是一樣不變 12/20 14:57
→ yuusnow:還是只能在 1.忍 2.打官司大家都不要住 二選一 = = 12/20 14:58
→ opengoodbook:另外還有,我大舅已放棄台灣國籍 12/20 14:58
→ opengoodbook:這樣我大舅還有權利嗎?y 12/20 14:58
→ sindyevil:國籍不影響 12/20 14:58
→ yuusnow:登記是他的就是他的,國籍沒影響。 12/20 14:59
→ opengoodbook:沒身分證喔 12/20 15:00
→ yuusnow:0.0 我想已經有講了,登記是他的就是他的,國籍沒影響。 12/20 15:04
→ opengoodbook:但是我大舅也是死要錢,如果他跟我二舅聯手 12/20 15:13
→ opengoodbook:除非取得大舅同意一起賣,再給二舅錢 12/20 15:17
→ opengoodbook:我先去松山區地政事務所查資料,再PO文 12/20 15:41
→ opengoodbook:感謝各位 12/20 15:4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