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請問版友 刑訴108V 審判中延長羈押 "每次不得逾兩月,如所犯最重本刑10年以下有期徒刑者,第一審....." 意思是指 只有最重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之人始適用此規定嗎 那如果犯殺人罪 10年以上 無期 死刑的話 是否可以無限期羈押? 感謝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 ◆ From: 111.240.104.253
freedom1986:沒辦法無限期羈押 12/20 21:15
Nipperdey:妥速審判法 已經有特別規定 請自行參照 12/20 21:21
guanquan:那條還沒施行.... 12/21 22:5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