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liferocks (is)
看板LAW
標題Re: [問題] 夫妻財產制應改為分別財產制
時間Wed Dec 21 00:17:38 2011
※ 引述《ckckgirl (一定是特別的緣分~)》之銘言:
: 我媽因為幾年前跟銀行借錢 欠了銀行債務沒有能力還
: 現在法院找上我爸 把兩人都列為被告
: 以下是主文
: 被告xxx與被告xxx之間之夫妻財產制應改用分別財產制
: 主要是因為我媽名下沒有任何財產
: 但我爸名下有一間房子(我家)
: 但重點是這一屁股債又不是我爸借的
: 為什麼要將房子登記的名字分給我媽一半
: 這房子是在婚後買的 都是我爸在繳貸款 到現在都還沒繳完
: 我很擔心在房子財產分給我媽一半之後 我媽因為無力清償
: 房子就要被法拍了 那我們一家就要露宿街頭了
: 這樣對我爸好不公平 錢又不是他借的 為什麼要跟著負擔
: 拜託大家幫幫我 告訴我對於這件事情
: 還有最近接到判決書的爸爸 能有什麼補救的方法呢 拜託了...
原po抱歉 借文發問一下!
因為我家也發生了相同的問題
但欠債的是我爸
房子是我媽的
我是想問 在法院判決之前
如果我媽將房子(我家)利用買賣的方式
賣給我阿姨
會不會牽涉到其他的法條
因為這樣的做法很明顯就是想脫產
但我媽跟我阿姨的關係又太近
還是要將房子 賣給關係比較遠的親戚 比較適當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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◆ From: 118.170.141.51
※ 編輯: liferocks 來自: 118.170.141.51 (12/21 00:18)
推 phantomli:未至強制執行的脫產,無刑法356條損害債權罪之適用,且 12/21 09:23
→ phantomli:所問情狀,債務人為令尊而非令堂,亦無民法244債權人撤 12/21 09:24
→ phantomli:銷之適用,所以除了旁系血親二親等間的買賣被課稅之外, 12/21 09:25
→ phantomli:這樣作的法律風險大概就只有房子被登記名義人賣掉或因其 12/21 09:26
→ phantomli:自己之負債而被執行~ 12/21 09:28
→ justplay258:買賣要做的出金額相當的金流 不然一查就見光死 到時 12/22 06:08
→ justplay258:一樣會被銀行告上法院 12/22 06:08
推 phantomli:j大,原PO媽媽非債務人,銀行最多走1011,對於財產處分 12/22 08:06
→ phantomli:似乎沒有權利可主張。 12/22 08:06
推 ryosuke:j的重點是要符合"真正的買賣行為" 這樣銀行基本上就沒皮條 12/22 17:2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