推 Augusta:看不出Wittgenstein這句名言跟你後面的陳述有何邏輯性XDDD 12/22 00:43
→ powerslide:道可道,非常道;名可名,非常名 12/22 00:59
→ powerslide:只能意會,不能言傳 :) 12/22 00:59
前期的Wittgenstein認為與言語與現實世界具有同型結構,人對語言的認識也就是對
現實世界的認識,語言的界限也就是世界的界限。後期Wittgenstein認為語言的使用
決定語言的意義,認為語言的準確意義存在於人的應用功能中
以上講的都是同一件事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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或者說,法律人玩的遊戲和數學家玩的遊戲規則是不一樣的
差異關鍵即在其語言
如果不懂得對方的語言遊戲規則
那結果是穩輸無疑
※ 編輯: powerslide 來自: 124.8.98.85 (12/22 01:19)
→ phantomli:我倒是覺得文字的詮釋方法有一種以上,而數字的運行規則 12/22 08:07
→ phantomli:只有一種。所以數學的爭議在於「假設前提」的看法,而法 12/22 08:08
→ phantomli:律爭議則通常包含了文義解釋與價值判斷,因為沒有絕對的 12/22 08:09
→ phantomli:答案,所以容易吵個不休~ 12/22 08:0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