推 phantomli:可以扣(刑訴133),且除有明文規定外,無拒絕之權利。 12/22 08:14
→ phantomli:新聞媒體雖有「第四權」之稱號,但終歸只是由公民權監督 12/22 08:14
→ phantomli:作用延伸出來、類似反射利益的東西,若無法律明文難以與 12/22 08:15
→ phantomli:根源於憲法的司法權相抗衡。這裡沒有比例原則的問題,跟 12/22 08:16
→ phantomli:你要,就是要給,因此不須再考慮是否重大或失衡~ 12/22 08:17
→ Eventis:這種事不要隨便挑戰,檢察官的搜扣被拔掉就是因為去惹了一 12/22 13:02
→ Eventis:家媒體當導火線的,這種界線沒明確的東西不要當空白授權,鬧 12/22 13:03
→ Eventis:大了去給聖戰士叫一叫,結果很難說0.0"....解釋上當然法條 12/22 13:04
→ Eventis:是沒有搜扣界限的限制,但是真要當作凡事都可行,下場就是但 12/22 13:06
→ Eventis:不都有益處也不造就人,該斟酌比例的還是要斟酌,不然又是一 12/22 13:07
→ Eventis:號合憲性限縮解釋來找大家的麻煩-.- 12/22 13:07
推 phantomli:也是,天大地大立法院最大,修個法,權力就收回去。^^ 12/22 13:19
→ phantomli:不過平心而論,一般媒體會在意的不是已成為新聞的資料, 12/22 13:19
→ phantomli:反而會因為機來能在事件當下可以拍攝,而配合提供資料。 12/22 13:20
→ phantomli:不過本件討論的價值,其實就在雙方立場不同,橋不攏的衝 12/22 13:22
→ phantomli:突情況,例如綁架案的最新實況~就如E大說的,司法機關 12/22 13:24
→ phantomli:於權力行使要有分寸,個人亦以為媒體報導,也該自律~ 12/22 13:25
→ sindyevil:如果檢方權限剝奪太大,日後對被害人權益會影響很深喔~ 12/22 13:43
推 phantomli:S大、E大講的情況剛好在光譜的二端(濫權與奪權)XD~ 12/22 14:14
→ Eventis:我沒說濫權喔,只是說握在手裡的東西要小心用,前車之鑑不遠 12/22 14:24
→ Eventis:,真的放心給他撈過界,下場就是科科啊0.0"...檢察官一般都 12/22 14:24
→ Eventis:是躲在法官背後讓法官擋子彈,何苦自己跳上風尖浪口咧. 12/22 14:25
→ Eventis:還嫌媒體恐龍化司法的打擊面不夠廣嗎XD 12/22 14:26
推 phantomli:我倒是認為未達濫權的正當權力使用根本不應為了輿論而更 12/22 14:30
→ Eventis:有沒有濫權就難說了,上面根本排斥比例原則的考慮不是嗎? 12/22 14:31
→ phantomli:弦易轍,正義的先鋒怎麼可以畏頭畏尾~^^ 12/22 14:32
→ Eventis:雖然說收縮到相當理由大概也只能訕訕地說好吧那就這樣0.0 12/22 14:32
推 sindyevil:檢方權限一直很難拿捏,且我們還有民粹的問題在.... 12/22 15:30
→ Eventis:立下去就變民意了,不會有什麼民粹的問題. 12/22 17:29
→ sindyevil:成為被害人的時候就指責檢方 被告的時候就另一種面貌 12/22 21:1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