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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引述《powerslide (Shanghai Girl)》之銘言: : OK,把你的問題Wittgenstein的話理解就是這樣 : 他認為我們語言能描述的世界就是客觀存在的世界 : 那些可以被邏輯檢驗的世界 不對喔...... 「語言能描述的世界」不等於「可以被邏輯檢驗的世界」, Wittgenstein有個著名的譬喻, 即認為語言規則像是新舊交錯的城鎮, 而這新舊交錯組織起來的語言規則取決於非理性的使用習慣與傳統, 並非邏輯,──有時語言規則甚至是反邏輯的。 簡單舉個例子: 外國人永遠搞不懂為什麼中華隊不管是「大勝」或「大敗」日本隊, 都是中華隊贏...... 而語言規則與邏輯的區辨, 其實也出現在你引的那篇文章中...... : 而那些超越邏輯檢驗的世界 : 譬如說價值觀 : 是無法被語言精確地描述的 同上,是你自己引的文, 但顯然自己沒有搞懂邏輯跟語言規則是不同的, 價值觀是不是超越邏輯的姑且不論, 但「超越邏輯就是無法被語言精確描述的」? 我想前面中華隊永遠是贏家的例子就可以反駁你的說法了。 : 所以我們應該保持沉默 : 否則會徒勞無功 : 而很不幸的 : 法律條文就是這樣的一個世界 : 它所描述的除了客觀存在的現象外 : 更多的是無法被與精確描述的價值觀 你這邊很輕率地拼湊了些哲學字眼想指出「法律條文是什麼」, 實在讓我無法掌握你的意思...... 如果某物是「客觀存在的」,通常就不會說它只是「現象」, 因為「現象」是經過主觀取捨過的。 至於價值觀是否就是無法被精確描述的? 我也不置可否, 純粹的價值觀當然是可以被精確描述的, 比如我們會用「正義」與「自由」去指涉我們心中某種特定的價值觀, 我想, 你說的「價值觀」或許指的是雜揉了對具體個案進行價值觀判斷的綜合命題吧? 不過那就不是價值觀本身無法被精確描述。 用法律三段論法來說, 乃是大前提與小前提之「涵攝」是否健全, 其實總是取決於簡單論證中, 還有許多於被明示的小前提之外的、被忽略的條件。 : 而偏偏我們又相信語言是萬能的 : 所以就不斷地用一個接著一個的解釋來填補漏洞 : 但事實上根本就沒有真正面對問題 : 即語言面對價值觀描述的鴻溝是無能為力的 我也可以說, 其實是為什麼你以為其他人相信語言是萬能的? 其實是為什麼你偏偏要相信語言不是萬能的?XDDD 語言是人類所能掌握最有效率的理性工具, 因此人類用語言來理解世界是成本最低的方式, 所以至今我們還是依賴語言; 而這跟我們是不是認為「語言是萬能的」根本無關, 「我們相信語言是萬能的」根本是你自己劈頭下的斷語...... 如果人類咸信語言這麼萬能, 為什麼歷史上的紛爭常常還是選擇用拳頭解決事情呢?=_= : 至於後面那段引文是在解釋數學語言的特性 : 以上,報告完畢 : ※ 引述《Augusta (賤民有賤民的選擇....)》之銘言: : : 很典型的虛張聲勢的反問法...... : : 就是因為讀過,我才會有這種疑問好嗎......=_= : : 雖然上次被逼著念哲學研究已經是七八年前的事了, : : 但起碼看到你前文提及Wittgenstein的前期與後期的兩種陳述, : : 「指的是同一件事」, : : 我會很警覺你的「同一」到底是指什麼? : : 進而,你的引用跟你的論證又有何證立關係? : : 因此在我確信自己真得懂Wittgenstein這句名言在說什麼的前提下, : : 說實在的我真的看不懂你為什麼要拿Wittgenstein替你背書...... : : 簡言之, : : 我不是質疑你前段引的言有誤, : : 也不是質疑你的後段的見解沒有見地, : : 而是當你拿前段引言要論證自己的見解時...... : : 我是覺得你沒必要搬Wittgenstein出來砸自己的腳......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 ◆ From: 59.115.21.86 ※ 編輯: Augusta 來自: 59.115.21.86 (12/24 02:38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