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cordially (~傻妞咩咩~)
看板LAW
標題[問題] 車子被A到 肇事逃逸
時間Sat Dec 24 22:51:59 2011
今晚被一台車從左後方A到
撞了我之後 我趕緊下車察看
追上前去 想與她理論
誰知 她竟然手上抱一個幾個月大的小孩
後方還坐一個
她說要下車談 於是我後退讓她開車門
她盡然跑了~~~跑了~~跑了
我當場傻在那
我的愛車被刮了好大一痕
已經有跑到警局備案了
想問....我可以用什麼罪治她??
謝謝各位!!
PS行車紀錄器沒拍到後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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◆ From: 125.233.58.224
→ markto:刑法185-4肇逃罪需"致人死傷",找到人後用民事侵權求償吧 12/24 22:58
→ antikorea:頂多只是民事的侵權行為而已 12/25 21:21
→ bencheming:他是"肇事" "逃逸"沒錯... 但是不符合刑法的構成要件 12/26 00:1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