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問題是這樣 在50年前我的奶奶將土地借給我的親戚蓋房子,土地權狀我爸爸持有3/4,我伯父1/4, 稅金也都是我們在繳的,但是房子登記者是我親戚的(但是那個人已經死掉了), 後來30年前我的親戚搬離開了沒有居住,水錶跟電表都沒有移走, 其中有房屋登記者的兒子(有精神狀況疾病)戶籍還掛在這各房子的住址, 但是30年都沒有人住,所以已經快變成” 安平樹屋”了,整棟房子屋頂都壞掉了, 也都被大樹所包圍了,樹已經長到三層樓高,環境變的很糟糕, 因為我們目前居住的房子在這棟無人居住的舊房子旁邊, 我想要把大樹處理掉但是又會破壞掉房子,因為樹幹長在牆壁,後來我有去找到他們, 請他們把大樹作處理,但是他們只是嘴巴說說,並不願意來處理, 字有點多我把重點放在下面 ※ 怎麼樣把以前借給別人蓋房子的土地權利要回來※ ※ 那一個法律條文對我來說比較有用※ ※ 民法722條的說法適用我的案例嗎※ 房子目前的狀況在我的相簿裡http://photo.pchome.com.tw/boy822/05/ 房子影響到居家環境http://photo.pchome.com.tw/boy822/06/ 最後感謝大家耐心看完,因為我被那棵煩人的大樹弄到很煩,想要讓居住環境好一點, 但是對方都置之不理,請大家幫幫我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 ◆ From: 220.141.106.85
depravity:這值得請律師來動手了 = = 12/24 23:56
scott2009:不見棺材不掉淚,有的是接到起訴狀就處理了 12/25 08:30
scott2009:有的則是到了強制執行那一天還在喊司法迫害。 12/25 08:30
j791126x:找人頭來買 3/4已經多數 問他要不要優先承買 不要的話 12/25 22:48
j791126x:你愛怎樣都行 12/25 22:49
j791126x:本人建議僅供參考 12/25 22:52
j791126x:看太快以為是房屋3/4 請忽視我推文 12/25 23:0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