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昨天我跟我弟搭乘公車 遇到一名女子無故罵公車上的人 我們出言阻止 她不聽 我就報警 他一直說要告我 我情急下就說 我念法律的 警察到場後 他就說要告我跟我弟恐嚇 說我弟往前走是要打他 我恐嚇要告他 這樣成立嗎? 警察是跟我說不要怕 要我們反告他公然汙辱 還有不起訴後要高告她誣告 (因為他一直口出髒話 還要我去死一死) 可是我還是怕弟弟會因為往前走 被我拉住的動作 被誤認要打他 我弟只有跟他說請她不要罵了 -- posted from android bbs reader on my Sony Ericsson MT15i https://market.android.com/details?id=com.bbs.reader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 ◆ From: 116.59.246.171
yuusnow:說要告人不會構成恐嚇。 告人是合法權益怎會是恐嚇 12/25 16:40
yuusnow:至於你弟,根本就不要理他就好了,要打她又怎樣?? 沒打到 12/25 16:40
yuusnow:就什麼事都沒有。 就不要承認就好了,往前走兩部都不行? 12/25 16:41
wsx1983:這種人需要修理一下。讓他知道 12/25 23:1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