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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弟於前天於台北寄出一把吉他,並以硬盒裝,外表再包上紙箱 總價約38000元 於昨日朋友收到吉他的時候 發現硬盒三處破損,吉他兩處龜裂 但是外包裝卻是完整的 後來查詢大榮貨運的運送契約 載明若未經報值 賠償上限為3000元 但是問題如下 1.寄貨時司機為趕時間,以詢問方式代為填寫寄貨單,寫完之後請我簽名就匆促離去 我因此未能發現其中〝報值〞的相關文字 2.我第一次寄送貴重樂器,因此二度叮囑司機說這是貴重樂器,勿重壓,但司機並沒有告知 〝報值〞相關訊息 3.吉他在包裝之時為朋友親眼檢查完好狀況下打包,並未於寄出前拍照存證 4.朋友收到吉他時發現外包裝完整,但內容物卻損傷 5.台東偏遠地區非大榮貨運親送,送至台東站後由地方業者轉包運送 請問版上各位法律達人 若提起民事訴訟 以上述狀況索賠物品全額+來回運費是否合理 是否需要提起毀損刑事附帶民事賠償呢? 感謝大家的閱讀 請給小弟一些意見 感謝了~ -- ◣◢ ╔● 電話: 0988-959922 (Wade) XD Studio ﹋﹋﹋﹋﹋﹋﹋﹋﹋ ╭╮ │˙ ╠● 地址: 新北市永和區得和路11號2樓 ┼│╭┤╭╮ ﹋﹋﹋﹋﹋﹋﹋﹋﹋﹋﹋﹋﹋ ◤◥ ╰╯│╰╰╯╰╯ ╚● 網址: http://0rz.tw/7rOUW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 ◆ From: 61.216.83.245
priorart:毀損不罰過失 民事應先請求修復恢復原狀 12/28 20:11
maniaque:運送契約屬定型化契約,是否應每次都要告知客戶?? 12/28 21:05
phantomli:以定型化契約為權利之限制(例如本件賠償金額上限)須踐 12/29 09:03
phantomli:行告知之明白揭示義務。然本件原PO「疏未閱讀」其寄貨單 12/29 09:04
phantomli:上明白記載之內容,即行簽名,不得執以指責運送人未於契 12/29 09:05
phantomli:約締結時違反告知義務。簽名前,把契約看仔細,這是很基 12/29 09:06
phantomli:本的動作。這一次,只能當買個教訓。 12/29 09:06
phantomli:另外說到司機沒講這件事,事實上,契約是存在於原PO與貨 12/29 09:09
phantomli:運公司間,應於契約中告知的事項,該貨運公司也在契約中 12/29 09:10
phantomli:以文字載明,其義務已盡,跟司機有沒有說,沒有關係。只 12/29 09:11
phantomli:是,無契約關係之人,若對財產有出於過失之侵權損害,仍 12/29 09:11
phantomli:得依侵權行為之規定為損害賠償請求,只是在因果關係證明 12/29 09:12
phantomli:上會比較辛苦。 12/29 09:12
DreamLoser:運送的定型化契約責任免除責任要託運人承認才有用 12/30 12:20
DreamLoser:簡而言之你是可以求償的 因為你不可能答應這麼誇張條款 12/30 12:21
phantomli:個人以為,這不算誇張的條款,託運業(包括郵局)都有類 12/30 13:14
phantomli:似規定。而且,本件原PO「親自簽名」了,要說沒有同意, 12/30 13:14
phantomli:很難~ 12/30 13:15
yuusnow:不同意為什麼要簽名? 簽名不就代表同意? 12/30 14:59
sneak: 運送的定型化契約責任免 https://muxiv.com 08/12 22:36
sneak: 個人以為,這不算誇張的 https://daxiv.com 09/15 05:5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