推 priorart:毀損不罰過失 民事應先請求修復恢復原狀 12/28 20:11
推 maniaque:運送契約屬定型化契約,是否應每次都要告知客戶?? 12/28 21:05
推 phantomli:以定型化契約為權利之限制(例如本件賠償金額上限)須踐 12/29 09:03
→ phantomli:行告知之明白揭示義務。然本件原PO「疏未閱讀」其寄貨單 12/29 09:04
→ phantomli:上明白記載之內容,即行簽名,不得執以指責運送人未於契 12/29 09:05
→ phantomli:約締結時違反告知義務。簽名前,把契約看仔細,這是很基 12/29 09:06
→ phantomli:本的動作。這一次,只能當買個教訓。 12/29 09:06
推 phantomli:另外說到司機沒講這件事,事實上,契約是存在於原PO與貨 12/29 09:09
→ phantomli:運公司間,應於契約中告知的事項,該貨運公司也在契約中 12/29 09:10
→ phantomli:以文字載明,其義務已盡,跟司機有沒有說,沒有關係。只 12/29 09:11
→ phantomli:是,無契約關係之人,若對財產有出於過失之侵權損害,仍 12/29 09:11
→ phantomli:得依侵權行為之規定為損害賠償請求,只是在因果關係證明 12/29 09:12
→ phantomli:上會比較辛苦。 12/29 09:12
推 DreamLoser:運送的定型化契約責任免除責任要託運人承認才有用 12/30 12:20
→ DreamLoser:簡而言之你是可以求償的 因為你不可能答應這麼誇張條款 12/30 12:21
推 phantomli:個人以為,這不算誇張的條款,託運業(包括郵局)都有類 12/30 13:14
→ phantomli:似規定。而且,本件原PO「親自簽名」了,要說沒有同意, 12/30 13:14
→ phantomli:很難~ 12/30 13:15
→ yuusnow:不同意為什麼要簽名? 簽名不就代表同意? 12/30 14:5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