→ alawyer:有100多位受害版友,建議可合找律師協助,以維權益。 01/01 23:21
推 depravity:她報價 妳們同意才餐加哪有不法利益?? 01/02 00:21
→ depravity:不到3%的匯率風險貼水超低好嗎 = = 01/02 00:22
推 ChrisBear:應該只是民事問題 除非故意在匯率上騙到太誇張 01/02 02:05
→ ChrisBear:才恐構成詐欺取財罪 01/02 02:06
推 depravity:那匯率沒比封關台銀現金賣匯高妳覺得算嗎 XDDDDDD 01/02 03:03
→ depravity:我覺得那根本是佛心價有本事換到更低是他應得的 XD 01/02 03:05
→ justplay258:冏 一堆人不懂合購生態呀... 01/02 05:03
→ justplay258:在講的應該是那篇跟我借文 結果批價多打2元的吧 01/02 05:03
→ justplay258:然後匯率也多一點 運費也多一點 是P主購是嗎? 01/02 05:05
→ alawyer:「境內免運卻向團員收取運費」這部分可能比較有成罪空間。 01/02 07:29
推 phantomli:大家分攤費用找律師,比較省事,也比較有嚇阻力。 01/02 08:32
→ phantomli:我也認為誆稱費用支出、賺取不當利得會有刑法問題~ 01/02 08:33
→ phantomli:畢竟合購與買賣不同,不能以雙方合意就認為得計入收取費 01/02 09:22
→ phantomli:用內,而要團員支付無中生有的費用。 01/02 09:23
推 priorart:我們在律師服務費用上有總價承包跟實報實銷 如果是前者其 01/02 11:50
→ priorart:實已涵蓋匯率風險 賺點是合理 要看你們是何模式 01/02 11:51
→ yuusnow:合購是實報實銷喔^__^ 主購在收團時已有收取雜費(白話文 01/02 12:04
→ yuusnow:就是給主購的錢)雖然不多,但是合購原本的用意就是大家一 01/02 12:04
→ yuusnow:起購買東西,達到節省運費、壓低價格的目的,跟代買不同性 01/02 12:05
→ yuusnow:質,代買是我付錢時就知道你要賺錢,但合購是主購本身也有 01/02 12:06
→ yuusnow:購買,目的是跟團員一起節省,所以都是實報實銷,多退少補 01/02 12:07
→ crainw:謝謝各位的回答喔!!!我們會再討論看看:) 01/02 13:0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