請益
去年10月應徵公家機關的約聘人員
10/30面試時說:一個月會公佈結果
11/11公家人事來電告知已公佈結果
並說因我為被取第一順位,在年後有一個缺,以電話詢問(錄音)意願
表示有意願後,對方告知11月底左右會收到公文及報到書
11/29去電詢問
對方說:機關長官說等日期近一點在簽核受聘公文,約在2月左右
1/2對方人事告知:機關長官認為程序候補上超過3個月,不簽准!
請教
可以做甚麼已彌補這段時間損失 與
兩個月來拒絕掉的工作機會成本???
謝謝
--
你今天心情好嗎?
你不說話,但眼底的神色已回答了一切。
那麼,就別讓自己繼續躲在心事重重的甲殼裡吧!
--
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
◆ From: 180.218.3.7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