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請益 去年10月應徵公家機關的約聘人員 10/30面試時說:一個月會公佈結果 11/11公家人事來電告知已公佈結果 並說因我為被取第一順位,在年後有一個缺,以電話詢問(錄音)意願 表示有意願後,對方告知11月底左右會收到公文及報到書 11/29去電詢問 對方說:機關長官說等日期近一點在簽核受聘公文,約在2月左右 1/2對方人事告知:機關長官認為程序候補上超過3個月,不簽准! 請教 可以做甚麼已彌補這段時間損失 與 兩個月來拒絕掉的工作機會成本??? 謝謝 -- 你今天心情好嗎? 你不說話,但眼底的神色已回答了一切。 那麼,就別讓自己繼續躲在心事重重的甲殼裡吧!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 ◆ From: 180.218.3.7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