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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女雙方已完成定婚 包含: 宴客 聘金 但男方不想結婚,須負法律責任嗎?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 ◆ From: 61.61.238.211
priorart:民法776開始那幾條自己讀一下看須負哪些損害賠償 01/05 19:46
ChrisBear:776??? 應該是976吧= = 01/06 00:53
priorart:打太快第一碼打錯感謝樓上指正!! 01/06 10:3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