※ 引述《hifree (hifree)》之銘言:
: ※ 引述《guanquan ()》之銘言:
: : 你到底在胡扯什麼?
: : 是你先主張中華民國不是國家,所以我才提出這些要件打你臉。
: : 台灣為何是國家?哪來的台灣政府?你要不要看一下你的身分證上面寫什麼?
: : 如果你拿出一個"台灣國"護照可以申請外國簽證的例子,才算符合以上要件,
: : 我要件都列出來給你了你連涵攝都不會,拜託你先去唸點國際法再來吧。
: 先生打臉的是你自己好嗎?
: 看看您自己說的
: 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
: 法律上的依據是民國四十一年簽訂的中日和約http://ppt.cc/C91K
: 1.依據本約第四條,馬關條約歸於無效,台澎地區回復為中國領土,而國際
: 公認中華民國繼承大清帝國為代表中國之政權,台澎地區自應回歸中華民國。
: 2.依據本約第十條,所謂中華民國國民包含台灣、澎湖居民及其後裔。
: 3.依據本約照會第一號,本約效力及於中華民國政府控制下之領土,而簽約當時
: 台澎地區已在中華民國政府控制之下。
: 因為中日和約係簽訂於民國四十一年,也就是說民國三十六年公布憲法時,台澎地區
: 在法律上尚屬於日本國領土,或許因為考量到這一層,所以制憲者在關於我國領土範圍
: 之條文,不採列舉而採概括規定的方式。
: 除了台灣之外,其實當時還有外蒙古主權的問題,用這種方式規定比較有彈性。
: 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
: 所以我才回您
: 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
: 先假設你說的是對的好了
: 該疆域之領土由大清帝國之繼承者中華民國取得
: 但請注意:
: 1.在1972年,日本宣佈與中華民國斷交,改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交;於此同時,日本外
: 相宣佈(單方面)中華民國與日本國間和平條約失效。根據《中(華人民共和國)日建交
: 聯合公報》,日本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;若臺灣在戰前(
: 1943年)確定歸還於中華民國,基於國家代表權轉讓,中華人民共和國有權接收台灣。
: 2.1971年10月25日,聯合國大會通過第2758號決議,接納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為中國唯一
: 合法代表,並驅逐蔣介石代表(中華民國政府);依據此一決議,則日本歸還給中華民
: 國之領土亦應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
: 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
: 現在您又說中華民國在台灣是獨立的國家
: 根本不需要日本的承認
: 好啊,那您還提中日合約幹什麼
: 直接用你的四個要件就解決了
: 還拐個彎幹什麼?
不好意思,你的邏輯實在差到我都不知道該說什麼了。
我講中日和約是要證明中華民國對台灣的主權,跟中華民國本身是否為國家,
"沒有任何關係"
中華民國建國於1912年,早就為國際所承認,關1952年的中日和約屁事?
: : 前面已經有人打過你臉了,日本根本無權單方面宣布中日和約無效,
: : 不管日本"現在"怎麼想,中日和約依然有效。
: 日本都不承認你ROC
: 你還主張條有效?
: 你到國際法庭提告看看
: 看人家理不理你
我實在懶得理這些胡言亂語
你自己去找隨便一本國際法教科書查查條約的效力如何認定
: : 那又怎樣?
: : 我也知道中華民國是靠美國支援啊,但那又如何?
: : 這跟中華民國在台灣的主權有何關係?
: : 美國支援的國家可多了,難道他們被美國支援一下就不成國家了嗎?
: : 你是不是想台獨想瘋了,開始語無倫次了?
: 語無倫次?
: 我看閣下才真的語無倫次吧
: 一會說中日合約有效
: 一會又說不需要日本承認靠實力就可
: 結果所謂的實力也不過是靠美國撐腰
: 那你還提國家的四個要件幹什麼?
: 照您所言只有四個要件就是國家了
: 還需要美國來替您撐腰嗎?
你到底在胡扯什麼鬼?
一個是關於台灣主權的法律依據,一個是中華民國是否為國家之問題,
從來都是兩回事,是你一直鬼打牆把這兩個不相關的事情硬扯在一起。
: ※ 編輯: hifree 來自: 124.8.74.96 (01/04 22:41)
: 推 phantomli:各位,這系列文已經有板規二之四、六的踩線危險了~ 01/04 22:43
: → phantomli:討論問題,不用討論到上火氣~更何況是這種難解之題~ 01/04 22:44
: 噓 rhchao:請勿把中華民國是否為國家跟臺灣是否為中華民國領土兩件事 01/05 00:45
: → rhchao:混為一談 01/05 00:45
: → rhchao:中日和約處理的是後者的問題 01/05 00:46
: 國家的四個要件
: 你領土都沒搞定就想談主權?
: 沒有主權還想談條約
哪沒有領土?就算把大陸跟台灣都扣掉,難道金門馬祖不是領土嗎?
1952年時中華民國是聯合國常任理事國,沒有主權?
簽約時日本人都沒有爭執中華民國的國家問題,倒是你這個大屍在這邊不知道吵什麼勁
應該要請日本政府頒個"榮譽皇民"證書給你。
: ※ 編輯: hifree 來自: 124.8.72.120 (01/05 01:12)
: → CrazyMarc:完全無視1972日方的用語是「失效」,也無視國際公法上的 01/05 11:49
: → CrazyMarc:國家繼承還有部分繼承這種模式,更無視憲政的合法性基礎 01/05 11:50
: → CrazyMarc:是參與制憲 01/05 11:50
: → CrazyMarc:2758號決議明明只處理聯合國中中國席次的問題,哪有處理 01/05 11:51
: → CrazyMarc:ROC消滅及PRC全部國家繼承? 01/05 11:52
: 所以你的意思是不用談中日合約
: 直接從國家的四要件來解決?
: ※ 編輯: hifree 來自: 210.208.188.11 (01/05 12:18)
: → ryosuke:固定的領土…除了對岸無法實際控制的地區,台灣是中華民國 01/05 12:25
: → ryosuke:的實際控制範圍。重點從來都不在事實要件上你還搞不清楚? 01/05 12:26
: → ryosuke:而且前面都說過了領土的問題只要台灣人民界定就好了你是看 01/05 12:35
: 所也你也同意依據中日合約來討論ROC是否有權管轄台灣根本就是件脫了褲子放屁的事情?
: 只是造成反覆的循環論證問題而已
: → CrazyMarc:標題「根據憲法」 01/05 12:35
: → ryosuke:不到嗎?科科…… 01/05 12:35
: → CrazyMarc:因此只需要就這部ROC憲法的內在正當性基礎討論即足 01/05 12:36
: → ryosuke:「中華民國」根據憲法就是整片秋海棠,根據事實就是台灣。 01/05 12:37
: → CrazyMarc:從制憲到幾次增修,台灣人民都有代表參與 01/05 12:37
: → ryosuke:現在台灣的確是依照ROC憲法在治理無誤,結案。 01/05 12:38
: → CrazyMarc:在ROC法幣新台幣變成冥紙而無法在外匯市場交易前,討論 01/05 12:38
: → CrazyMarc:這些問題純屬吃飽閒著大家喇叭的議題 01/05 12:39
: ※ 編輯: hifree 來自: 210.208.188.11 (01/05 12:53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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◆ From: 123.110.37.45
※ 編輯: guanquan 來自: 123.110.37.45 (01/06 16:41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