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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引述《hifree (hifree)》之銘言: : ※ 引述《guanquan ()》之銘言: : : 你到底在胡扯什麼? : : 是你先主張中華民國不是國家,所以我才提出這些要件打你臉。 : : 台灣為何是國家?哪來的台灣政府?你要不要看一下你的身分證上面寫什麼? : : 如果你拿出一個"台灣國"護照可以申請外國簽證的例子,才算符合以上要件, : : 我要件都列出來給你了你連涵攝都不會,拜託你先去唸點國際法再來吧。 : 先生打臉的是你自己好嗎? : 看看您自己說的 : 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 : 法律上的依據是民國四十一年簽訂的中日和約http://ppt.cc/C91K : 1.依據本約第四條,馬關條約歸於無效,台澎地區回復為中國領土,而國際 : 公認中華民國繼承大清帝國為代表中國之政權,台澎地區自應回歸中華民國。 : 2.依據本約第十條,所謂中華民國國民包含台灣、澎湖居民及其後裔。 : 3.依據本約照會第一號,本約效力及於中華民國政府控制下之領土,而簽約當時 : 台澎地區已在中華民國政府控制之下。 : 因為中日和約係簽訂於民國四十一年,也就是說民國三十六年公布憲法時,台澎地區 : 在法律上尚屬於日本國領土,或許因為考量到這一層,所以制憲者在關於我國領土範圍 : 之條文,不採列舉而採概括規定的方式。 : 除了台灣之外,其實當時還有外蒙古主權的問題,用這種方式規定比較有彈性。 : 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 : 所以我才回您 : 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 : 先假設你說的是對的好了 : 該疆域之領土由大清帝國之繼承者中華民國取得 : 但請注意: : 1.在1972年,日本宣佈與中華民國斷交,改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交;於此同時,日本外 : 相宣佈(單方面)中華民國與日本國間和平條約失效。根據《中(華人民共和國)日建交 : 聯合公報》,日本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;若臺灣在戰前( : 1943年)確定歸還於中華民國,基於國家代表權轉讓,中華人民共和國有權接收台灣。 : 2.1971年10月25日,聯合國大會通過第2758號決議,接納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為中國唯一 : 合法代表,並驅逐蔣介石代表(中華民國政府);依據此一決議,則日本歸還給中華民 : 國之領土亦應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 : 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 : 現在您又說中華民國在台灣是獨立的國家 : 根本不需要日本的承認 : 好啊,那您還提中日合約幹什麼 : 直接用你的四個要件就解決了 : 還拐個彎幹什麼? 不好意思,你的邏輯實在差到我都不知道該說什麼了。 我講中日和約是要證明中華民國對台灣的主權,跟中華民國本身是否為國家, "沒有任何關係" 中華民國建國於1912年,早就為國際所承認,關1952年的中日和約屁事? : : 前面已經有人打過你臉了,日本根本無權單方面宣布中日和約無效, : : 不管日本"現在"怎麼想,中日和約依然有效。 : 日本都不承認你ROC : 你還主張條有效? : 你到國際法庭提告看看 : 看人家理不理你 我實在懶得理這些胡言亂語 你自己去找隨便一本國際法教科書查查條約的效力如何認定 : : 那又怎樣? : : 我也知道中華民國是靠美國支援啊,但那又如何? : : 這跟中華民國在台灣的主權有何關係? : : 美國支援的國家可多了,難道他們被美國支援一下就不成國家了嗎? : : 你是不是想台獨想瘋了,開始語無倫次了? : 語無倫次? : 我看閣下才真的語無倫次吧 : 一會說中日合約有效 : 一會又說不需要日本承認靠實力就可 : 結果所謂的實力也不過是靠美國撐腰 : 那你還提國家的四個要件幹什麼? : 照您所言只有四個要件就是國家了 : 還需要美國來替您撐腰嗎? 你到底在胡扯什麼鬼? 一個是關於台灣主權的法律依據,一個是中華民國是否為國家之問題, 從來都是兩回事,是你一直鬼打牆把這兩個不相關的事情硬扯在一起。 : ※ 編輯: hifree 來自: 124.8.74.96 (01/04 22:41) : 推 phantomli:各位,這系列文已經有板規二之四、六的踩線危險了~ 01/04 22:43 : → phantomli:討論問題,不用討論到上火氣~更何況是這種難解之題~ 01/04 22:44 : 噓 rhchao:請勿把中華民國是否為國家跟臺灣是否為中華民國領土兩件事 01/05 00:45 : → rhchao:混為一談 01/05 00:45 : → rhchao:中日和約處理的是後者的問題 01/05 00:46 : 國家的四個要件 : 你領土都沒搞定就想談主權? : 沒有主權還想談條約 哪沒有領土?就算把大陸跟台灣都扣掉,難道金門馬祖不是領土嗎? 1952年時中華民國是聯合國常任理事國,沒有主權? 簽約時日本人都沒有爭執中華民國的國家問題,倒是你這個大屍在這邊不知道吵什麼勁 應該要請日本政府頒個"榮譽皇民"證書給你。 : ※ 編輯: hifree 來自: 124.8.72.120 (01/05 01:12) : → CrazyMarc:完全無視1972日方的用語是「失效」,也無視國際公法上的 01/05 11:49 : → CrazyMarc:國家繼承還有部分繼承這種模式,更無視憲政的合法性基礎 01/05 11:50 : → CrazyMarc:是參與制憲 01/05 11:50 : → CrazyMarc:2758號決議明明只處理聯合國中中國席次的問題,哪有處理 01/05 11:51 : → CrazyMarc:ROC消滅及PRC全部國家繼承? 01/05 11:52 : 所以你的意思是不用談中日合約 : 直接從國家的四要件來解決? : ※ 編輯: hifree 來自: 210.208.188.11 (01/05 12:18) : → ryosuke:固定的領土…除了對岸無法實際控制的地區,台灣是中華民國 01/05 12:25 : → ryosuke:的實際控制範圍。重點從來都不在事實要件上你還搞不清楚? 01/05 12:26 : → ryosuke:而且前面都說過了領土的問題只要台灣人民界定就好了你是看 01/05 12:35 : 所也你也同意依據中日合約來討論ROC是否有權管轄台灣根本就是件脫了褲子放屁的事情? : 只是造成反覆的循環論證問題而已 : → CrazyMarc:標題「根據憲法」 01/05 12:35 : → ryosuke:不到嗎?科科…… 01/05 12:35 : → CrazyMarc:因此只需要就這部ROC憲法的內在正當性基礎討論即足 01/05 12:36 : → ryosuke:「中華民國」根據憲法就是整片秋海棠,根據事實就是台灣。 01/05 12:37 : → CrazyMarc:從制憲到幾次增修,台灣人民都有代表參與 01/05 12:37 : → ryosuke:現在台灣的確是依照ROC憲法在治理無誤,結案。 01/05 12:38 : → CrazyMarc:在ROC法幣新台幣變成冥紙而無法在外匯市場交易前,討論 01/05 12:38 : → CrazyMarc:這些問題純屬吃飽閒著大家喇叭的議題 01/05 12:39 : ※ 編輯: hifree 來自: 210.208.188.11 (01/05 12:53)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 ◆ From: 123.110.37.45 ※ 編輯: guanquan 來自: 123.110.37.45 (01/06 16:41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