→ gglong:要正面思考 01/14 14:28
→ leochang:你太緊張了~~ 01/14 14:30
推 depravity:沒有誣告 01/14 14:30
→ depravity:民事無論怎樣 都不會誣告 = = 01/14 14:31
推 RobertAlexy:請律師啊 01/14 15:03
→ yuusnow:你們的資料遲早也會被知道,等法院給公文之後他還可以去 01/14 15:57
→ yuusnow:申請你媽的戶籍謄本咧。 民事無論如何都沒有誣告。 01/14 15:58
→ yuusnow:你們不打算處理的話,那就有可能會要賠償。 01/14 15:58
所以我們最好也去找律師嗎??民事沒有誣告,這我不曉得,
因為我不是讀法律的,上來版上問也是因為擔心不理他會不會造成無法想像的後果,
看樣子還是要去找律師了
※ 編輯: feable 來自: 122.120.236.198 (01/14 17:25)
→ yuusnow:民事最壞就是賠錢。 01/14 18:11
推 phantomli:這種事可大可小,輕則賠錢、重有刑責,土地提供放置廢棄 01/14 19:04
→ phantomli:物,又因該廢棄物失火,原PO家人有無曾有任何形式的同意 01/14 19:04
→ phantomli:為關鍵重點,建議原PO至少找律師諮詢,看如何從舉證責任 01/14 19:06
→ phantomli:、請求權基礎及廢棄物清理法之構成要件等方面作防禦~ 01/14 19:07
推 RobertAlexy:找個合適的律師幫你處理到好 不要等打到爛了再找 01/14 20:20
推 jerry810308:為什麼他自己放廢料在他土地上失火你們也有責任= =? 01/14 22:02
推 phantomli:廢棄物清理法第 46 條 第三款 01/15 00:04
很久以前我媽也是有講過堆那麼多東西很危險,可是那個持分最大的地主,因為
個性很霸道,根本就不聽,而且這次他是主要被告,我覺得他也不可能幫其他地
主說話,他一定想多拖點人下水好分擔他該負擔的賠償,因為他個性差是有名的.
※ 編輯: feable 來自: 122.124.51.2 (01/15 10:30)
推 depravity:被告和論文不同沒有牌前面就是第一被告這種事情 = = 01/15 10:45
→ yuusnow:被告就通通是被告,沒有排行的= = 01/15 15:5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