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朋友是僑生,學歷是國立大學外文系畢業 畢業後在英語補習班工作四年,目前申請上大學的助理工作 在申請工作證的時候,法規是說大學畢業有兩年相關工作經驗即可申請 但是她在補習班工作四年卻不被認可為相關經驗 (補習班的工作有勞健保,依合法管道聘僱) 勞委會的網站有「免除兩年工作經驗的會商機制」 不知道這是不是很困難的事情呢?或是是否有別的方法呢? 朋友有打電話過去勞委會,她說勞委會的人態度很硬,也沒有告知這種會商機制 謝謝 :D -- ※ 編輯: savageg 來自: 220.128.66.129 (01/16 12:05)
depravity:工作不表示是相關啊 要補習和大學相關 01/16 12:12
depravity:叫大學教育者情何以堪 = = 01/16 12:12
depravity:中研院助理 國科會助理 比較說的過去吧 = = 01/16 12:13
savageg:她現在應徵上的是國科會助理的工作 01/16 12:21
savageg:內容是國際事務方面的,和語文能力比較相關 01/16 12:22
depravity:妳這種相關範圍會被說放大的太廣了 XDDD 01/16 13:06
depravity:相關工作 通常除了內容雷同還會要求單位相當 01/16 13:0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