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yape (yapee)
看板LAW
標題[問題] 收到答辯狀尚未開庭想撤回?
時間Tue Jan 17 00:10:55 2012
按民事訴訟法第 262 條:
原告於判決確定前得撤回訴之全部或一部。但被告已為本案之言詞辯論者,應得其同意。
法律外行想請問一個問題...
今天我是原告,目前尚未到言詞辯論期日,但已收到被告的答辯狀繕本
覺得被告答辯有理,評估手上證據不足,很可能敗訴
請問這時聲請撤回,需要被告的同意嗎?
(為了退還2/3裁判費,所以用聲請撤回的方式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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◆ From: 61.231.98.72
推 phantomli:還沒開庭就來得及~ 01/17 09:26
→ yape:非常感謝您的回答!^^ 01/17 18:4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