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sn917 (嗯嗯)
看板LAW
標題Re: [問題] 車禍事故如何調解? (初判分析表出來了
時間Tue Jan 17 15:17:11 2012
※ 引述《dictionary (鷹襲長空)》之銘言:
: 今天我收到初判分析表,說明了兩方肇事原因:
: 對方的判定原因: 行經無號誌且未畫分幹支道之交岔路口左方車
: 未讓右方車先行肇事致人受傷。
: 我方的: 行經無號誌路口未減速慢行。
: 我當時筆錄說我開六十(早知道就不要說了,第一次遇到也不曉得怎樣)
我之前曾經騎車被撞,車禍主因是我右側支線右轉車未禮讓我,而且直接切入內線道
但是警察問我騎多少的時候,老實說我不知道,因為沒有人會一直盯著時速表
所以我就憑感覺隨便說我騎40
結果警察竟然開我超速,奇怪了興隆路一段最好騎40也會超速,而且我只是憑感覺講
,這樣居然也可以成為開單依據,真的很誇張,總之還沒索賠就先被罰了。
之後只要出事,一律說我只騎20,不信的話自己去勘驗,只要你找得到煞車痕。
: 我想問說:
: 1.我人受傷臉縫九針 坐我車朋友也受傷右肩骨裂 對方保險有賠
: 那我要申請多少賠償較合理?
: 2.我朋友也受傷,申請多少醫藥及精神賠償較合理?
: 3.對方車毀損修好15萬,叫我賠六萬,這是合理的嗎? 或是對方要求多少較合理?
: 4.我的車全毀,要報廢了,我要申請多少賠償要合理?
: 請各位大大幫忙,我明天要第一次調解了.
: 以下是我之前的留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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◆ From: 125.227.83.180
推 ocean11:這樣被開單應該可以去申訴的 01/17 15:30
→ qqzpp3:第一次調解通常不太會成功~賠償金開高點再讓他殺 他主因你 01/18 00:1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