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M4smss (56)
看板LAW
標題[請益] 弟弟替公司收款簽名被控詐欺
時間Thu Jan 19 11:12:35 2012
弟弟替公司向客戶收貨款+簽名
事後公司卻未依照約定出對方要的貨給對方
結果該客戶告收款簽名者(我弟弟)詐欺
不知道檢察官跟法官是否會考量到"員工替公司收款後必然是交給公司"來判案....
還是會單純按照"誰收款誰簽名就是誰該負責"來判決?
PS.簽單上有蓋弟弟公司的名稱跟統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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◆ From: 122.123.67.241
※ 編輯: M4smss 來自: 122.123.67.241 (01/19 11:13)
推 phantomli:誰收錢不是重點,誰在「騙錢」這件事裡面有出力才是重點 01/19 11:27
→ phantomli:。單純照公司指派的職務收錢,不會有事~更何況,本件屬 01/19 11:29
→ phantomli:刑事詐欺或民事債務不履行還未可知~ 01/19 11:2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