→ enterpirse:最好一夜連打三十通電話是正常行為啦~ 01/27 17:43
→ enterpirse:原po實在沒有必要為拒接某一通電話而去花錢做些設定 01/27 17:44
→ enterpirse:而且社維法不是也有類似的法令 01/27 17:44
→ ICS:為何你的回答讓我覺得這裡完全不是法律相關板 01/27 18:36
→ ICS:你的回答真的是充滿偏頗並且對事情沒有幫助 01/27 18:42
推 loveloser:社維法那一條可以罰= =警察不是萬能的 民眾總以為自己 01/28 00:54
→ loveloser:的問題報警 警察就應該要把問題解決 當警察是神嗎 01/28 00:54
→ yuusnow:社維的哪一條可以罰? 如果有用就不會有之前被騷擾六年的 01/28 01:10
→ yuusnow:新聞了= = 法律不是萬能的,很多事情自己去解決還比較快 01/28 01:12
→ yuusnow:且有效。 你當然可以不設拒接阿,他就可以打阿。 01/28 01:12
→ yuusnow:我是不太懂設個拒接快又有效為什麼要繞遠路..還未必能解決 01/28 01:13
※ 編輯: ohocow 來自: 223.142.15.226 (08/07 02:15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