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麻煩大家給我任何的意見都好!! 我鄰居有多項重大疾病(精神病+自閉症+曾犯多次自傷傷人舉動) 其他的症狀還有: 1.遇到人就不斷用強迫的口氣騷擾追問他人同一件事情,造成他人心理壓力 2.白天夜晚都會大吼大叫(他的鄰居都被影響到,都可以做証) 3.故意找機會摔碗筷來影響家人,鄰居 4.還打破他家玻璃窗,造成鄰居,家人恐慌 5.打他的家人 6.會隨手拿鄰居,商家的東西且不付錢 我們幾戶鄰居跟他的雙親溝通過,希望能讓他住院治療 但他的雙親卻說: "不想支付龐大的住院費用",如果政府肯幫助他們, 那當然能同意讓他強制住院治療. 我剛在網路上看到精神衛生法 第二十六條這段 "嚴重病人依本法相關規定接受強制住院治療之費用,由中央主管機關負擔。" 想請問大家關於費用由主管機關負擔的標準是什麼? 該患者以上的行為是否有達到"免費住院"之標準? 感謝!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 ◆ From: 122.123.64.25 ※ 編輯: M4smss 來自: 122.123.64.25 (01/27 18:21)
riversbest:該法施行細則第五條 強制住院治療之費用 包括強制鑑定 01/27 21:34
riversbest:費用、緊急安置與強制住院期間所產生之醫療、伙食費用 01/27 21:35
riversbest:這是由中央主管機關負擔的部分 01/27 21:37
sindyevil:他可以判斷事物有辨識能力嗎? 01/27 21:45
daze:等等..."龐大的住院費用"是怎麼一回事。我印象中健保局還是會 01/27 23:14
daze:出錢的。再說,還有重大傷病卡。 01/27 23:14
有一張"重大傷病卡" = 有達到住院費用由中央主管機關負擔之標準? ※ 編輯: M4smss 來自: 122.123.64.101 (01/28 00:29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