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cvj (飛不動的魚)
看板LAW
標題[請益] 請問繼承與不動產的問題
時間Sat Jan 28 18:17:51 2012
有關不動產的部分,是以登記為主,
但是想請問是否會不會因為一些其他的情況,
而出現產權上的爭議。
還有,這種情形,會不會有要強制撫養的問題?
事情是這樣,甲和乙為夫妻,
甲留有AB兩子女,但與乙無任何血緣關係,即乙為後母。
甲過世後,留有現金與不動產一棟,已協議現金全部由乙取得,
不動產由AB繼承並辦妥登記,但是乙仍繼續居住在該不動產處。
(乙與AB從未同住,也無領養關係)
然後,因為各種問題,乙與AB決裂,
但是AB仍為乙的外勞雇主,並暫時支付乙的外勞薪資至今年底,
且乙仍繼續居住在該不動產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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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據我的瞭解,不動產是以登記對抗第三人,
而AB應該也沒有奉養乙的義務。
但是在法律實務上,
一、AB雖未與乙同居,卻提供了免費住處及外勞供其使用,
這樣是否會造成奉養的事實?而使乙在金錢使用完畢後可以轉而向AB要求奉養?
(即使乙當初繼承了對任何人而言,客觀可見足以使其安養晚年的金額,
只是後來被自己揮霍光了?)
二、另外,乙因為居住在該不動產,是否有任何方式可以使第三人佔有該不動產,
即使已辦妥登記?
三、或者,乙可以使用什麼其他的辦法讓AB負擔或造成損失?
懇請板上前輩解答,謝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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◆ From: 218.173.71.112
推 depravity:2住進去就佔有了啊 = = 01/28 18:28
→ depravity:占有≠擁有 = = 01/28 18:32
推 m0630821:你們如果沒有給乙收養的話,就只是姻親,免撫養。 01/30 11:0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