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爸媽在我八歲的時候離婚但同居 爸爸在我十歲時過世 十二歲時媽媽把我們丟給祖父母養 因為不想要照顧我們 現在我快三十一歲了 她也快五十五歲 她忽然回來說要告我們小孩子棄養 她目前的情況也不是沒辦法工作 只是因為奶奶過世後有留財產下來 她想要分 要我們每個月給她錢 請問一下這種情況我們要怎麼作? 我現在在國外工作 在台灣沒有收入的話 她是不是就沒有辦法叫我拿錢出來? 我爺爺現在也在想說 是不是可以跟她打官司 要待扶養費 請問這樣子會成立嗎? 再怎麼說我們也都成年很久了 謝謝 -- 贏 了 妳 輸 了 世 界 又 如 何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 ◆ From: 66.27.94.217
cotin0805:幫推~ 02/08 03:14
chriskang:我也想問~不過我是父母離婚,我們跟爸爸,媽媽回來要錢 03/12 16:4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