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littlefoot (托拉古斯基)
看板LAW
標題 [問題] 本票被營業員冒簽?!(update)
時間Wed Feb 1 21:08:23 2012
Update:
1. 執票人目前已經申請強制執行,我也第一時間提出"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"
來停止強制執行,法院已經通知月中開庭,但是刑事告訴"偽造有價證券"
才到警察局要進行調查,吾人該如何自處?
2. 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若打贏,本票會被銷毀還是做如何處理??
3. 已確認本票上的開票日期與我開立國外期貨戶頭獲准的時間差兩天,
因為我的開戶當時所簽文件還在。
4. 有傳媒已找上我(PTT 好多記者),在這訴訟或是調查期間是否適合爆料???
5. 被冒簽的應該只有幾人,有些人花錢了事,不想官司纏身,所以也沒辦法聯合。
大部分受害者都是拿到營業員母親的支票,或是營業員的本票,所以也
只能進行強制執行確認債權。
希望大大門不吝回答,謝謝。
※ 引述《littlefoot (托拉古斯基)》之銘言:
: 各位大大好~
: 小弟的本票被自己的營業員冒簽,簽名以及指印都不是我的。
: 同時利用我開期貨戶時的身分證影本,去地下錢莊借錢~
: 金額是100萬!!!!!!!!!!!靠~
: 事情爆發後營業員已經跑路,執票人追索無門進而找上小弟(到公司找我)。
: 目前小弟已經向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"偽造有價證券"
: 讓檢察官去調查~
: 其他問題如下:
: 1. 目前執票人尚未申請強制執行,在已經提出刑事告訴的情形下~
: 是否還需對執票人提起"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"???
: 2. 本票被冒簽(本票上有日期)以及開戶時間很接近,
: 當時該營業員仍在職,證券公司是否有連帶責任????
: 在這時間點,依照民法188條"雇用人之責任",小弟能否對證券公司提出民事訴訟~
: 並請求賠償,還是等案子到地院後再提?還是根本不用提?(因為告不贏??)
: PS1: 該員也盜用他母親的支票,他母親也已提告該營業員偽造有價證券。
: PS2: 整起案件牽涉金額約4000萬,被詐騙的人約二三十人。
: 希望大大們不吝指教~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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◆ From: 111.251.174.41
→ cit8:找個律師比較快了 02/01 22:53
推 phantomli:不管民事或刑事部分,都照法院流程跑就好了,不用擔心太 02/02 09:13
→ phantomli:多。至於爆料,你不能控制記者會寫什麼,也就無法控制對 02/02 09:15
→ phantomli:你的案件是否有影響,請斟酌其必要性~ 02/02 09:15